鹤峰县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期)第三次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5年11月24日
鹤峰县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期)第三次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本项目第四章评标办法标段一评分标准“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接过类似垃圾压缩系统供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供货业绩,每有 1个 得 5 分,满分 15 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委托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接过类似垃圾压缩系统供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每有 1个 得 5 分,满分 15 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委托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鹤峰县****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恩施市****
联 系 人:刘开心、周锋、姚昌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