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一局五公司吉林油田风电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松原2025年11月24日
目录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吉林油田前郭县昂格55万千瓦风电项目道路施工工程1标段位于吉林省松原市****,主要包括并不限于进站道路1条长9.993km;检修道路10条长16.909km;升压站临时道路1条长1.575km;新建吊装平台30个。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1.1进站道路1条:升压站至已有交通网络牙四公路,为进入风电场内的主要道路,进站道路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设计宽度5.0m,其中:水泥混凝土路面宽4.0m,两侧路肩宽度0.5m。施工期,利用山皮石填筑的路基和山皮石路面底基层作为施工临时道路,待施工期结束后再铺筑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和水泥混凝土面层结构。进站道路长度9.993Km。
1.2施工道路(检修道)10条:连接各风电机组,满足施工运输需要,后期作为检修道路以满足运维期检修、巡视的要求。施工道路路基宽4.0 米,级配碎石路面宽度 3.5m,施工期先采用山皮石基础修筑至基层,以满足风电机组设备运输要求,施工期后作为风电场检修道路,山皮石顶部整平压实后,铺筑10cm 级配碎石路面面层。施工道路(检修道)10 条,分别为 L-41、L-42、L-43、L-44、L-45、L-46、L-47、L-48、L-49、L-50,合计长度16.909Km。
1.3升压站临时便道1条:该道路起于黑坨子村内水泥路,终点至升压站,为确保升压站先期建设,确保材料运输临时修建的道路,临时便道长度1.575Km,山皮石路基宽度5.0m,级配碎石面层宽5.0m。
2、招标范围:股份公司所属成员企业点击登录查看吉林油田前郭昂格风电项目所使用的。
3、采购数量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商品混凝土 | C30 | 立方米 | 9097 |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项目实际要求分批次发货,买方需提前12小时向卖方发出通知。如未按规定时间发货,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款应按每逾期2小时收合同额1%,不足2小时以2小时计算,扣除罚款达到合同金额的5%,或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10小时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卖方需在一周内向买方支付罚款,同时对买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5、交货地点:吉林省松原市****点击登录查看吉林油田前郭昂格风电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的要求。
6.1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质量和规格检测,以保证货物质量、规格要求满足合同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且买卖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
6.2实际供货后,卖方需对货物完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包含质保期)任何时期出现质量和规格以及某检测项未达标等问题,卖方均需要无条件进行更换,直到达到买方要求,并承担由此对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业主方等行业主管部门罚款、误工费、返工费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方(我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6.3商品混凝土原材料技术要求
6.3.1水泥
水泥混凝土应采用道路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高温期施工宜采用普通型水泥,低温期施工宜采用早强型水泥。所用水泥的技术要求除应满足现行《道路硅酸盐水泥》(GB13693)或《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的规定外,各龄期的 3d 实测抗折强度≥4.0MPa、28d 实测抗折强度≥7.0MPa;3d 实测抗压强度≥17.0MPa、28d 实测抗压强度≥42.5MPa。
水泥混凝土用水泥的物理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水泥的物理指标要求表
| 项次 | 水泥物理性能 | 极重、特重、中交通荷载等级 | 实验方法 | |
| 1 | 初磨时安定性 | 雷氏夹和蒸煮法检验均必须合格 | JTG E30 T0505 | |
| 2 | 凝结时间(h) | 初凝时间≥ | 1.5 | |
| 终凝时间≤ | 10 | |||
| 3 | 标准稠度需水量(%)≤ | 28 | ||
| 4 | 比表面积(㎡/Kg) | 300-450 | JTG E30 T0504 | |
| 5 | 细度(80μm 筛余)(%)≤ | 10.0 | JTG E30 T0502 | |
| 6 | 28d干缩率(%)≤ | 0.09 | JTG E30 T0511 | |
| 7 | 耐磨性(Kg/㎡)≤ | 2.5 | JTG E30 T0510 | |
6.3.2粗集料
粗集料应使用质地坚硬、耐久、干净的碎石,其质量不应低于下表中Ⅱ级的要求:
碎石质量标准
| 项次 | 项目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
| Ⅰ | Ⅱ | Ⅲ | ||||
| 1 | 碎石压碎值(%)≤ | 18.0 | 25.0 | 30.0 | JTG E42 T0316 | |
| 2 | 坚固性(按质量损失计)(%)≤ | 5.0 | 8.0 | 12.0 | JTG E42 T0314 | |
| 3 |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 | 8.0 | 15.0 | 20.0 | JTG E42 T0311 | |
| 4 | 含泥量(按质量计)(%)≤ | 0.5 | 1.0 | 2.0 | JTG E42 T0310 | |
| 5 |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 0.2 | 0.5 | 0.7 | JTG E42 T0310 | |
| 6 | 吸水率a(按质量计)(%)≤ | 1.0 | 2.0 | 3.0 | JTG E42 T0307 | |
| 7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b(按 SO3)质量计(%)≤ | 0.5 | 1.0 | 1.0 | GB/T 14685 | |
| 8 | 洛杉矶磨耗损失c(%)≤ | 28.0 | 32.0 | 35.0 | JTG E42 T0317 | |
| 9 |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JTG E42 T0313 | |
| 10 | 岩石抗压强度(MPa)b≥ | 岩浆岩 | 100 | JTG E41 T0221 | ||
| 变质岩 | 80 | |||||
| 沉积岩 | 60 | |||||
| 11 | 表观密度(Kg/m3)≥ | 2500 | JTG E42 T0308 | |||
| 12 | 松散堆积密度(Kg/m3)≥ | 1350 | JTG E42 T0309 | |||
| 13 | 空隙率c(%)≤ | 47 | JTG E42 T0309 | |||
| 14 | 磨光值(%)≥ | 35.0 | JTG E42 T0321 | |||
| 15 | 碱活性反应b | 不得有碱活性反应或疑似碱活性反应 | JTG E42 T0325 | |||
粗集料采用合成级配,级配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粗集料的级配范围
| 方孔筛尺寸(mm) | 2.36 | 4.75 | 9.50 | 16.0 | 19.0 | 26.5 | 31.5 | 37.5 | 实验方法 | |
| 级配类型 | 累计筛余(以质量计)(%) | JTG E42T0302 | ||||||||
| 合成级配 | 4.75~16.0 | 95~100 | 85~100 | 40~60 | 0~10 | —— | —— | —— | —— | |
| 4.75~19.0 | 95~100 | 85~95 | 60~75 | 30~4 | 0~5 | 0 | —— | —— | ||
| 4.75~26.5 | 95~100 | 90~100 | 70~90 | 50~70 | 25~40 | 0~5 | 0 | —— | ||
| 4.75~31.5 | 95~100 | 90~100 | 75~90 | 60~75 | 40~60 | 20~35 | 0~5 | 0 | ||
6.3.3细集料
细集料应使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天然砂,其质量标准不应低于表列Ⅱ级质量标准:
天然砂的质量标准
| 项次 | 项目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
| Ⅰ | Ⅱ | Ⅲ | |||
| 1 | 坚固性按质量损失计(%)≤ | 6.0 | 8.0 | 10.0 | JTG E42 T0340 |
| 2 | 含泥量(按质量计)(%)≤ | 1.0 | 2.0 | 3.0 | JTG E42 T0333 |
| 3 |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 0 | 0.5 | 1.0 | JTG E42 T0335 |
| 4 | 氯离子含量a(按质量计)(%)≤ | 0.02 | 0.03 | 0.06 | JTG /T 14684 |
| 5 | 云母含量(按质量计)(%)≤ | 1.0 | 1.0 | 2.0 | JTG E42 T0337 |
| 6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a(按 SO3质量计)(%)≤ | 0.5 | 0.5 | 0.5 | JTG E42 T0341 |
| 7 | 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 | 1.0 | JTG E42 T0338 | ||
| 8 | 吸水率(%)≤ | 2.0 | JTG E42 T0330 | ||
| 9 | 表观密度(Kg/m3)≥ | 2500.0 | JTG E42 T0328 | ||
| 10 | 松散堆积密度(Kg/m3)≥ | 1350 | JTG E42 T0331 | ||
| 11 | 空隙率(%)≤ | 45.0 | JTG E42 T0331 | ||
| 12 |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 合格 | JTG E42 T0336 | ||
| 13 | 减活性反应a | 不得有碱活性反应或疑似碱活性反应 | JTG E42 T0325 | ||
| 14 | 结晶态二氧化硅含量b(%)≥ | 25.0 | JTG E42 T0324 | ||
天然砂的级配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面层水泥混凝土使用的天然砂细度模数宜在2.0~3.7之间。
天然砂的推荐级配范围
| 砂分级 | 细度模数 | 方孔筛尺寸)(mm)(试验方法 JTG E42 T0327) | |||||||
| 9.5 | 4.75 | 2.36 | 1.18 | 0.6 | 0.3 | 0.15 | 0.075 | ||
| 通过各筛孔的质量百分率(%) | |||||||||
| 粗砂 | 3.1~3.7 | 100 | 90~100 | 65~95 | 35~65 | 15~30 | 5~20 | 0~10 | 0~5 |
| 中砂 | 2.3~3.0 | 100 | 90~100 | 75~100 | 50~90 | 30~60 | 8~30 | 0~10 | 0~5 |
| 细沙 | 1.6~2.2 | 100 | 90~100 | 85~100 | 75~100 | 60~84 | 15~45 | 0~10 | 0~5 |
6.3.4水
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饮用水可直接作为混凝土搅拌与养生用水。
7、进场验收
7.1验收方式为:商品混凝土数量以卖方提供的随车“供货单”为凭证,由买方指定专人在砼供货单上签字验收,验收时由买方对卖方送货的商品混凝土运输车在经国家计量检测部门认证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第三方计量设施进行车车复验,复验实际数量与卖方提供的混凝土出厂供货单数量(每立方米混凝土重重按过磅重量换算车方计量),重量允许误差为±2%(买方进行每车过称检测供方发货重量,若发货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符,则该车运输量不计入当月结算数量内,即为卖方无偿提供该次供货。1个月内若发生3次以上(含3次)发货量与实际不等,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当月货款不予结算,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卖方对过磅量如有疑问须在砼浇筑24小时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认为双方认可)。初次复检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对复检结果提出质疑时,双方另选具有资质的计量检测部门进行再复验,再复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买方验收数量作为商品混凝土实际供货数量的结算依据,每月15日买卖双方进行对量签字确认,办理结算。
7.2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标准,安全、环境方面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7.3卖方保证所供货物产品与附件合同清单中标明的产品一致。
8、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8.1验收标准按本合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
8.2商品混凝土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必须随车提供合同规定的混凝土拌合站出具的《混凝土配比单》及《送货单》。
8.3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双方约定商品混凝土强度龄期按28天标准养护期为评定期。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
8.4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买方须指定专人于收货时现场验收货。买方、卖方按现行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取样并现场制作混凝土试块(卖方提供取样模具,由买方现场制作试块),经双方签字共同做好标识后委托卖方实验室进行标准养护,满28天时由买方送到具有法定实验室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合格资料,检测费用由买方负责。
8.5混凝土现场交货验收时,卖方应提供《混凝土配比单》及《送货单》,买方应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在30分钟内完成混凝土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安排有资质的技术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规定进行抽样验货,做好试块制作、养护、送检等工作,试块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如试块检测不合格需进行实体检测,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不合格部分的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由于商混质量不合格所带来的其它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8.6买方对混凝土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塌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0日内提出,如买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商品混凝土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卖方在接到需方有关质量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买方共同确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由当地质监站进行鉴定,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8.7下列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8.7.1由于买方施工原因,导致施工现场砼停放时间超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中的规定(即混凝土在现场不宜超过90分钟)。
8.7.2因买方施工过程中,砼浇筑、振捣、养护不当,导致结构、构筑物出现质量问题。
8.8下列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8.8.1若因卖方泵车因送砼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卖方指挥不当,输送方式与操作方式有误造成混凝土报废,卖方承担,并及时替换泵车。
8.8.2卖方所供砼在运输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等毁灭损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8.8.3卖方原因造成混凝土未按时到场浇筑,造成买方孔桩塌孔影响施工等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赔偿买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经双方确认在结算时扣除。
8.9计量单位: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需提供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距离(施工地点:吉林省松原市****)不超过80公里的证明。(需提供高德地图实际导航截图)。
3、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按资质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证明资料,否则一律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index,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B)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阳光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招标将通过“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网址为https:****/index)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开标由“阳光采购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及时关注开标结果。
(2)各投标人须登陆“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阳光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向点击登录查看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投标人资格,成为合格投标人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投标人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https:****/help),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服务中心-新版平台-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邮 编:130000邮编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转8217)
电子邮箱:****@qq.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 话:****(转8217)
电子邮箱:****@qq.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提出投诉。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3 | 招标机构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4 | 招标采购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详见招标公告 |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2.2.1 | 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17时00分前 |
| 2.2.2 | 招标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17时00分前 |
| 2.3.1 | 对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17时00分前 |
| 3.2.3 | 投标报价要求 | 1、此报价为到达点击登录查看吉林油田前郭昂格风电项目部现场指定场地(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包装费、国内运输费、保险费、技术服务、验收费、商检费第三方检测费等(如有))的价格;本次采购为固定价格,合同执行期间不做调整。 2、请在此处明确投标人生产商砼所使用的水泥品牌。水泥品牌: 。 3、付款条件: ⑴数量确认:商品混凝土数量以卖方提供的随车“供货单”为凭证,由买方指定专人在砼供货单上签字验收,验收时由买方对卖方送货的商品混凝土运输车在经国家计量检测部门认证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第三方计量设施进行复验抽检,复验抽检实际数量与卖方提供的混凝土出厂供货单数量(每立方米混凝土重重按过磅重量换算车方计量),重量允许误差为±2%(买方进行每车过称检测供方发货重量,若发货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符,则该车运输量不计入当月结算数量内,即为卖方无偿提供该次供货。1个月内若发生3次以上(含3次)发货量与实际不等,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当月货款不予结算,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卖方对过磅量如有疑问须在砼浇筑24小时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认为双方认可)。初次复检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对复检结果提出质疑时,双方另选具有资质的计量检测部门进行再复验,再复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买方验收数量作为商品混凝土实际供货数量的结算依据,每月15日买卖双方进行对量签字确认,办理结算。 ⑵结算单价:结算单价(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拌混凝土原材料、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⑶付款:按月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材料在点击登录查看吉林油田前郭昂格风电项目部经买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经双方对进场数量以及计量方式确认,卖方需开出当月实际进场验收数量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支付当月实际到货货款的97%,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3个月,最后一次供货后,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经使用方确认后一次性支付。 ⑷买方按上述付款条件付款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当月验收数量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提供发票的数量和金额应与结算单中的数量和金额保持一致。 ⑸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买方须指定专人于收货时现场验收货。买方、卖方按现行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取样并现场制作混凝土试块(卖方提供取样模具,由买方现场制作试块),经双方签字共同做好标识后委托卖方实验室进行标准养护,满28天时由买方送到具有法定实验室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合格资料,检测费用由买方负责(因卖方原因导致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对买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3.4.1 | 投标担保 | 形式:无。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以招标公告中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为准 |
| 3.5.2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招标公告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4.2.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6.3 | 评标方法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详见第三章。 |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无。 |
| 10 | 是否采购用电子招标投标 | √全流程□半流程 |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本章以下内容不得修改,若需明确或增加内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或增加。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采购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连个体在本招标项目或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
(1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安全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及内容2.1.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附件;
(5)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网址为https:****/index)向招标人提出,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网址为https:****/index)公布。
2.2.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投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情形)的营业执照、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即电子投标文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有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节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
(2)介绍到会领导和招标人代表;介绍本次招标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招标分标情况和参加投标的单位情况;
(4)招标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招标工作纪律;
(6)(B)主持开标:
①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②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标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投标人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来,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方法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7.1行贿犯罪查询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若在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具体年限及适用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定标方式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中标人。
7.3中标通知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网址为https:****/index)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且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类采购”项目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8.3转为竞争性谈判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只有两家且为“固定资产类采购”或“普通类采购”的,经招标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重新招标。
8.4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只有一家且为“固定资产类采购”或“普通类采购”的,经招标机构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或重新招标。
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或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公告/邀请书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B)全流程:投标人通过阳光采购网(http:****)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招标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当预计投标人数量多,清标工作量大且评标价除低价及较低价外无中标可能,可以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前对有限数量进行审查。)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股份公司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标期间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接受评标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1.1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投标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招标人所接受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投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10)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投标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投标人不能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重大偏差。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投标文件澄清
2.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投标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投标价
3.2.1经评审的投标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投标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投标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投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投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投标价从低到高的前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投标”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投标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1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1.1.1.8相关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服务计划。
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合同价格
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合同材料: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材料检验、使用、修补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验收:指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材料的确认。
1.1.7相关服务:是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卖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简单加工、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合同材料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
1.1.8质量保证期:指合同材料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材料正常使用,并负责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的期限。
1.1.9工程
1.1.9.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使用合同材料的工程。
1.1.9.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0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次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1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天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2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3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2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10)相关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理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联络
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
1.5.2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材料的检验和验收等。
1.6联合体
1.6.1卖方为联系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1.8知识产权
1.8.1合同材料或其中的技术资料涉及知识产权的,卖方保证买方免于受到任何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8.2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处理在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9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2.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
3.合同价格与支付
3.1合同价格
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供货周期不超过12个月的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供货周期超过12个月且合同材料交付时材料价格变化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幅度的,双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3.2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预付款
本项目没有预付款
3.2.2进度款
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材料在点击登录查看吉林油田前郭昂格风电项目部经买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经双方对进场数量以及计量方式确认,买卖双方每月15日对账,确认无误后,卖方5天内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支付发票金额的97%。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结清款
累计到货货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3个月,最后一次供货后,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经使用方确认后一次性支付。
3.3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4.1包装
4.1.1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卖方。
4.2标记
4.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在材料包装上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标记。
4.2.2根据合同材料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如果合同材料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卖方应标明危险品标志。
4.3运输
4.3.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
4.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材料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m3表示)、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材料启动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4.3.3卖方在根据第4.3.2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单个包装超大或(或)超重的,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4.4交付
4.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现场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4.4.2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4.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检验和验收
5.1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同材料的质量合格。
5.2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合同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一种方式进行:
(1)由买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
(2)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
(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
5.3买方应在检验日期3日前将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参加检验。若卖方未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检验,则检验可正常进行,卖方应接受合同材料的检验结果。
5.4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5.5若合同约定了合同材料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材料经检验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应验收合同材料,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5.6合同材料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5.7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在全部合同材料交付后3个月内未安排检验和验收的,卖方可签署进度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买方在收到后7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进度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进度款支付函的生效不免除卖方继续配合买方进行检验和验收的义务,合同材料验收后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
5.8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6.相关服务
6.1卖方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买方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服务。如果卖方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6.2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住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质量保证期
7.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材料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12个月止(以先到的为准)。
7.2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材料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7.3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在7日内向卖方出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9.保证
9.1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9.2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材料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9.3卖方保证其对合同材料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材料主张权利。
9.4卖方保证合同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未、能够安全使用,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9.5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买方使用合同材料的需要。
9.6卖方保证,在合同材料使用寿命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材料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0.违约责任
10.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2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0.08%×延迟交货天数。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价为合同价格的10%。
10.3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金额×0.08%×延迟付款天数。
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11.合同的解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2)合同一方当事人需支付的违约金已达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
(3)合同材料未能达到质量标准,或在合同约定了最低质量标准时,不能达到最低质量标准;
(4)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5)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2.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材料价款结算及支付
⑴数量确认:商品混凝土数量以卖方提供的随车“供货单”为凭证,由买方指定专人在砼供货单上签字验收,验收时由买方对卖方送货的商品混凝土运输车在经国家计量检测部门认证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第三方计量设施进行车车复验,复验实际数量与卖方提供的混凝土出厂供货单数量(每立方米混凝土重重按过磅重量换算车方计量),重量允许误差为±2%(买方进行每车过称检测供方发货重量,若发货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符,则该车运输量不计入当月结算数量内,即为卖方无偿提供该次供货。1个月内若发生3次以上(含3次)发货量与实际不等,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当月货款不予结算,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卖方对过磅量如有疑问须在砼浇筑24小时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认为双方认可)。初次复检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对复检结果提出质疑时,双方另选具有资质的计量检测部门进行再复验,再复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买方验收数量作为商品混凝土实际供货数量的结算依据,每月15日买卖双方进行对量签字确认,办理结算。
⑵结算单价:结算单价(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拌混凝土原材料、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⑶付款:按月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材料在点击登录查看吉林油田前郭昂格风电项目部经买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经双方对进场数量以及计量方式确认,卖方需开出当月实际进场验收数量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支付当月实际到货货款的97%,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3个月,最后一次供货后,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经使用方确认后一次性支付。
⑷买方按上述付款条件付款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当月验收数量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提供发票的数量和金额应与结算单中的数量和金额保持一致。
⑸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买方须指定专人于收货时现场验收货。买方、卖方按现行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取样并现场制作混凝土试块(卖方提供取样模具,由买方现场制作试块),经双方签字共同做好标识后委托卖方实验室进行标准养护,满28天时由买方送到具有法定实验室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合格资料,检测费用由买方负责(因卖方原因导致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对买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采购合同
(吉林油田前郭昂格风电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日期:2025年 月 日
买方: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邮编:130062
电话:****
联系人:吴晗
卖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使用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五公司吉林油田前郭昂格风
电项目
项目设备物资部联系人:温永成 电话:****
五公司设备物资部联系人:吴晗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就吉林油田前郭昂格风电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主要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 1 | 商品混凝土 | C30 | 9097 | 立方米 | |||
| 价款 | |||||||
| 税款 | |||||||
| 合计 | |||||||
注:1、本次采购商品混凝土的单价以C30为基准,若商品混凝土需要泵送,则在材料单价的基础上增加泵送费用 元/立方米。
2、以上报价为到达点击登录查看五公司吉林油田前郭昂格风电项目指定地点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包装费、装卸车费、运输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追加任何费用。
3、合同数量均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买方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买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依据。
4、若因施工图修改、设计变更等情形(非卖方原因),造成材料实际供货量与合同数量出现较大偏差时,卖方应按调整后的数量履行供货义务,该偏差不得作为其主张价格调整或提出索赔的依据。
5、买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随时调整货物具体规格参数,卖方应在收到调整通知后48小时内提供符合新规格的报价方案,买方有权决定是否采纳。若买方采纳,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二、付款方式
(1)数量确认:数量确认:商品混凝土数量以卖方提供的随车“供货单”为凭证,由买方指定专人在砼供货单上签字验收,验收时由买方对卖方送货的商品混凝土运输车在经国家计量检测部门认证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第三方计量设施进行车车复验,复验实际数量与卖方提供的混凝土出厂供货单数量(每立方米混凝土重重按过磅重量换算车方计量),重量允许误差为±2%(买方进行每车过称检测供方发货重量,若发货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符,则该车运输量不计入当月结算数量内,即为卖方无偿提供该次供货。1个月内若发生3次以上(含3次)发货量与实际不等,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当月货款不予结算,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卖方对过磅量如有疑问须在砼浇筑24小时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认为双方认可)。初次复检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对复检结果提出质疑时,双方另选具有资质的计量检测部门进行再复验,再复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买方验收数量作为商品混凝土实际供货数量的结算依据,每月15日买卖双方进行对量签字确认,办理结算。
(2)付款:按月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材料在点击登录查看吉林油田前郭昂格风电项目部经买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经双方对进场数量以及计量方式确认,卖方需开出当月实际进场验收数量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支付当月实际到货货款的97%。
3、买方支付每笔货款后,卖方需提交等额财务收款收据。
4、若卖方未按要求开具合法有效发票,或货物存在任何质量、数量、发票、服务等争议,买方有权暂停支付全部或部分货款,直至争议解决,并有权对应付款项进行抵扣或追索。
三、质保金和质保期
1、质保金:当月实际到货货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3个月,最后一次供货后,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经使用方确认后一次性支付。
2、质保期:卖方承诺货物质保期自最终一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非买方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均由卖方负责。质保期届满后,如发现因卖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隐患,卖方仍应负责处理并赔偿损失。如货物存在隐蔽性质量缺陷,买方有权自发现之日起主张权利,且不受质保期限制。四、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的要求。
⑴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质量和规格检测,以保证货物质量、规格要求满足合同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且买卖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
⑵实际供货后,卖方需对货物完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包含质保期)任何时期出现质量和规格以及某检测项未达标等问题,卖方均需要无条件进行更换,直到达到买方要求,并承担由此对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业主方等行业主管部门罚款、误工费、返工费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方(我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⑶商品混凝土原材料技术要求
①水泥
水泥混凝土应采用道路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高温期施工宜采用普通型水泥,低温期施工宜采用早强型水泥。所用水泥的技术要求除应满足现行《道路硅酸盐水泥》(GB13693)或《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的规定外,各龄期的 3d 实测抗折强度≥4.0MPa、28d 实测抗折强度≥7.0MPa;3d 实测抗压强度≥17.0MPa、28d 实测抗压强度≥42.5MPa。
水泥混凝土用水泥的物理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水泥的物理指标要求表
| 项次 | 水泥物理性能 | 极重、特重、中交通荷载等级 | 实验方法 | |
| 1 | 初磨时安定性 | 雷氏夹和蒸煮法检验均必须合格 | JTG E30 T0505 | |
| 2 | 凝结时间(h) | 初凝时间≥ | 1.5 | |
| 终凝时间≤ | 10 | |||
| 3 | 标准稠度需水量(%)≤ | 28 | ||
| 4 | 比表面积(㎡/Kg) | 300-450 | JTG E30 T0504 | |
| 5 | 细度(80μm 筛余)(%)≤ | 10.0 | JTG E30 T0502 | |
| 6 | 28d干缩率(%)≤ | 0.09 | JTG E30 T0511 | |
| 7 | 耐磨性(Kg/㎡)≤ | 2.5 | JTG E30 T0510 | |
②粗集料
粗集料应使用质地坚硬、耐久、干净的碎石,其质量不应低于下表中Ⅱ级的要求:
碎石质量标准
| 项次 | 项目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
| Ⅰ | Ⅱ | Ⅲ | ||||
| 1 | 碎石压碎值(%)≤ | 18.0 | 25.0 | 30.0 | JTG E42 T0316 | |
| 2 | 坚固性(按质量损失计)(%)≤ | 5.0 | 8.0 | 12.0 | JTG E42 T0314 | |
| 3 |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 | 8.0 | 15.0 | 20.0 | JTG E42 T0311 | |
| 4 | 含泥量(按质量计)(%)≤ | 0.5 | 1.0 | 2.0 | JTG E42 T0310 | |
| 5 |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 0.2 | 0.5 | 0.7 | JTG E42 T0310 | |
| 6 | 吸水率a(按质量计)(%)≤ | 1.0 | 2.0 | 3.0 | JTG E42 T0307 | |
| 7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b(按 SO3)质量计(%)≤ | 0.5 | 1.0 | 1.0 | GB/T 14685 | |
| 8 | 洛杉矶磨耗损失c(%)≤ | 28.0 | 32.0 | 35.0 | JTG E42 T0317 | |
| 9 |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JTG E42 T0313 | |
| 10 | 岩石抗压强度(MPa)b≥ | 岩浆岩 | 100 | JTG E41 T0221 | ||
| 变质岩 | 80 | |||||
| 沉积岩 | 60 | |||||
| 11 | 表观密度(Kg/m3)≥ | 2500 | JTG E42 T0308 | |||
| 12 | 松散堆积密度(Kg/m3)≥ | 1350 | JTG E42 T0309 | |||
| 13 | 空隙率c(%)≤ | 47 | JTG E42 T0309 | |||
| 14 | 磨光值(%)≥ | 35.0 | JTG E42 T0321 | |||
| 15 | 碱活性反应b | 不得有碱活性反应或疑似碱活性反应 | JTG E42 T0325 | |||
粗集料采用合成级配,级配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粗集料的级配范围
| 方孔筛尺寸(mm) | 2.36 | 4.75 | 9.50 | 16.0 | 19.0 | 26.5 | 31.5 | 37.5 | 实验方法 | |
| 级配类型 | 累计筛余(以质量计)(%) | JTG E42T0302 | ||||||||
| 合成级配 | 4.75~16.0 | 95~100 | 85~100 | 40~60 | 0~10 | —— | —— | —— | —— | |
| 4.75~19.0 | 95~100 | 85~95 | 60~75 | 30~4 | 0~5 | 0 | —— | —— | ||
| 4.75~26.5 | 95~100 | 90~100 | 70~90 | 50~70 | 25~40 | 0~5 | 0 | —— | ||
| 4.75~31.5 | 95~100 | 90~100 | 75~90 | 60~75 | 40~60 | 20~35 | 0~5 | 0 | ||
③细集料
细集料应使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天然砂,其质量标准不应低于表列Ⅱ级质量标准:
天然砂的质量标准
| 项次 | 项目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
| Ⅰ | Ⅱ | Ⅲ | |||
| 1 | 坚固性按质量损失计(%)≤ | 6.0 | 8.0 | 10.0 | JTG E42 T0340 |
| 2 | 含泥量(按质量计)(%)≤ | 1.0 | 2.0 | 3.0 | JTG E42 T0333 |
| 3 |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 0 | 0.5 | 1.0 | JTG E42 T0335 |
| 4 | 氯离子含量a(按质量计)(%)≤ | 0.02 | 0.03 | 0.06 | JTG /T 14684 |
| 5 | 云母含量(按质量计)(%)≤ | 1.0 | 1.0 | 2.0 | JTG E42 T0337 |
| 6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a(按 SO3质量计)(%)≤ | 0.5 | 0.5 | 0.5 | JTG E42 T0341 |
| 7 | 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 | 1.0 | JTG E42 T0338 | ||
| 8 | 吸水率(%)≤ | 2.0 | JTG E42 T0330 | ||
| 9 | 表观密度(Kg/m3)≥ | 2500.0 | JTG E42 T0328 | ||
| 10 | 松散堆积密度(Kg/m3)≥ | 1350 | JTG E42 T0331 | ||
| 11 | 空隙率(%)≤ | 45.0 | JTG E42 T0331 | ||
| 12 |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 合格 | JTG E42 T0336 | ||
| 13 | 减活性反应a | 不得有碱活性反应或疑似碱活性反应 | JTG E42 T0325 | ||
| 14 | 结晶态二氧化硅含量b(%)≥ | 25.0 | JTG E42 T0324 | ||
天然砂的级配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面层水泥混凝土使用的天然砂细度模数宜在2.0~3.7之间。
天然砂的推荐级配范围
| 砂分级 | 细度模数 | 方孔筛尺寸)(mm)(试验方法 JTG E42 T0327) | |||||||
| 9.5 | 4.75 | 2.36 | 1.18 | 0.6 | 0.3 | 0.15 | 0.075 | ||
| 通过各筛孔的质量百分率(%) | |||||||||
| 粗砂 | 3.1~3.7 | 100 | 90~100 | 65~95 | 35~65 | 15~30 | 5~20 | 0~10 | 0~5 |
| 中砂 | 2.3~3.0 | 100 | 90~100 | 75~100 | 50~90 | 30~60 | 8~30 | 0~10 | 0~5 |
| 细沙 | 1.6~2.2 | 100 | 90~100 | 85~100 | 75~100 | 60~84 | 15~45 | 0~10 | 0~5 |
④水
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饮用水可直接作为混凝土搅拌与养生用水。
⑷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验收标准,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双方约定商品混凝土强度龄期按28天标准养护期为评定期。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
⑸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买方须指定专人于收货时现场验收货。买方、卖方按现行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取样并现场制作混凝土试块(卖方提供取样模具,由买方现场制作试块),经双方签字共同做好标识后委托卖方实验室进行标准养护,满28天时由买方送到具有法定实验室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合格资料,检测费用由买方负责。
⑹混凝土现场交货验收时,卖方应提供《混凝土配比单》及《送货单》,买方应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在30分钟内完成混凝土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安排有资质的技术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规定进行抽样验货,做好试块制作、养护、送检等工作,试块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如试块检测不合格需进行实体检测,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不合格部分的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由于商混质量不合格所带来的其它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⑺买方对混凝土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塌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0日内提出,如买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商品混凝土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卖方在接到需方有关质量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买方共同确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由当地质监站进行鉴定,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⑻下列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①由于买方施工原因,导致施工现场砼停放时间超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中的规定(即混凝土在现场不宜超过90分钟)。
②因买方施工过程中,砼浇筑、振捣、养护不当,导致结构、构筑物出现质量问题。
⑼下列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①若因卖方泵车因送砼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卖方指挥不当,输送方式与操作方式有误造成混凝土报废,卖方承担,并及时替换泵车。
②卖方所供砼在运输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等毁灭损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③卖方原因造成混凝土未按时到场浇筑,造成买方孔桩塌孔影响施工等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赔偿买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经双方确认在结算时扣除。
五、产品交付
1、交付地点:吉林省松原市****点击登录查看吉林油田前郭昂格风电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交货期:按项目实际要求分批次发货,买方需提前12小时向卖方发出通知。如未按规定时间发货,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款应按每逾期2小时收合同额1%,不足2小时以2小时计算,扣除罚款达到合同金额的5%,或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10小时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卖方需在一周内向买方支付罚款,同时对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六、发货及验收
1、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发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1小时内,将发货通知单以微信/QQ传输文件、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买方,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号码、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买方安排到货接收和验收。如果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
2、卖方应提供买方需要的货物生产厂家中文版纸质资料、使用说明及质量证明文件,货物出厂时,应附有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必要时并附有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如卖方未按要求提供完整合格的资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追究卖方违约责任,卖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买方1小时内内指定专人于收货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货。若验收不合格的,买方有权拒收、退货并索赔,卖方应积极配合验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协助。
4、买方保留对已验收货物进行二次检验的权利,如发现隐蔽质量问题,卖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承担复检费用及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服务承诺
若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是由于卖方原因所致, 造成买方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性能参数不低于原合同标准的同类型的货物,并发运到买方使用现场,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全部承担。如经换货后产品仍不合格,由卖方承担因此对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闲置损耗、赶工费用、业主索赔损失及商誉损失),且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以上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因买方使用不当、不可抗拒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部件)。
八、包装及运输要求
1、包装、运输等费用含在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卖方报价中,由卖方承担。由卖方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至买方现场,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失及由此引发的纠纷、责任均由卖方承担,若因运输损失导致买方产生损失,卖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货物风险自买方书面验收合格并签字之日起转移,之前一切风险由卖方承担。
2、卖方进入买方施工现场管理区域,必须服从买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买方现场人员指定的区域停车、等待卸货。
3、卖方的运输工具在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买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4、卖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防范措施,运输装卸过程中非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卖方未按第八条运输包装要求导致货物损坏的,卖方应按买方实际损失的双倍向买方赔偿。
5、由买方自提、自运方式的运输、卸货,双方友好协定。
6、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九、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5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工程项目政策性缓建、停工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知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暂时延迟或终止合同的履行。若因政策性停工超过30日或因不可抗力持续超过60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或政策性缓建、停工导致合同延迟、终止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违约责任
1、若卖方所供的产品因质量问题而给买方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由卖方承担。
2、由于质量、计量、规格型号等原因造成的买方对该批产品拒收、退换、索赔等责任及损失皆由卖方承担。
3、本合同签订后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以及卖方供货不及时而严重影响施工进度时,除追索卖方给买方造成的直间接经济损失外,买方有权终止此合同而卖方无条件接受。
4、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全部发票为合法有效且符合买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如出现任何虚假、伪造或过期等情形,卖方应向买方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可用于买方抵扣的销项税,税务机关对买方的行政处罚等)和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卖方每逾期一日未重新提供发票的,需按发票金额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滞纳金。若卖方拒不重新提供或延期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的,买方有权拒付卖方的剩余合同价款,并从卖方剩余合同价款中扣除由此而造成的买方经济损失。
5、卖方所供产品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方现场施工的,除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停工待料、信誉损失、工程进度迟缓等方面的损失外,买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6、因卖方违反合同约定买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卖方除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工待料的损失、工期拖延的损失、业主的罚款、合同未履行剩余部分重新采购的差价损失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差旅费等)。
十一、迟交货罚款
如未按规定时间发货,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款应按每逾期2小时收合同额1%,不足2小时以2小时计算,扣除罚款达到合同金额的5%,或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10小时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迟延交货违约金不影响买方对卖方其他违约责任的追究,卖方有权同时主张多项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卖方需在一周内结清剩余未扣除的违约金及赔偿,逾期未结清的,买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或追索。
十二、合同终止履行
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卖方在执行合同中出现下列任一行为均属违约行为,买方可据此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继续履行。
1、供应的物资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伪造产品。
2、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和完成买方的物资需求计划。
3、卖方不能保证供应导致买方施工生产停滞。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卖方保证对其所交付的全部货物享有处分权且无任何质量问题,保证货物交付后无任何第三人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如果任何第三方对所交付的货物主张任何权利,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卖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货物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因此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和解金、行政处罚及商业信誉损失。
3、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的进一步约定及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均须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除上述已经明确存在争议以及解决方式,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产生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为准。本合同为电子合同,采用线上签订,在中国电建供应链云平台签订。
| 买方 | 卖方 |
| 授权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
| 注册地址:长春市**** | 注册地址: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开户行: |
| 账号:******** | 账号: |
| 税号:****12368R | 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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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项目名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8)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相关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价(大写)(¥)。
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
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卖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后银行开出保函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失效。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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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以下简称买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 卖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2年月日 202年月日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招标编号:POWERCHINA-填写立项后自动生成编号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必须填写,并以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 项目 | 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 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 ||
| 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 |||
| 投标人须提供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距离(实际运距)不超过80公里的证明(以高德地图或百度地图的导航距离为准)。 | |||
| 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 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 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采购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采购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 |||
| 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2022-2025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 |||
注: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只需填写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货计划表
三、投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三、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投标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中采用复印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投标保函,格式如下:
致:(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采购项目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1、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 投标人名称 | |||||||
| 生产厂家/代理商 | 所属集团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
| 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 生产厂家 基本情况 | 名称 | 地址 | |||||
| 年生产能力 | 职工人数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3、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生产厂家(生产厂家投标时填写)
|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 2 | ||||||
| 3 | ||||||
| …… | ||||||
3.2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填写)
|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 2 | ||||||
| 3 | ||||||
| ……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95
1、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综合单价(元) | 总价小计(万元) | 货物所在地 | 备注 | ||
| 1 | 商品混凝土 | C30 | 9097 | 立方米 | ||||||
| 总计 | 金额填入投标函中 | |||||||||
| 税率 | **% | |||||||||
注:1、本次采购的商品混凝土以C30为基准,各报价单位进行报价,若商品混凝土需要泵送,则在报价基础上增加泵送费用 元/立方米。
2、请在此处明确投标人生产商砼所使用的水泥品牌。水泥品牌: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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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偏差 | 备注 |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投标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偏差 | 备注 |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投标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t)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三、投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4、其他投标说明及技术资料
四、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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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可增加相应的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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