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兴隆枢纽2000吨级二线船闸工程控制及智慧船闸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XLCZKZ-1标段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潜江2025年11月25日
招标编号: ****
1. 招标条件
汉江兴隆枢纽2000 吨级二线船闸工程 (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 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汉江兴隆枢纽 2000 吨级二线船闸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 2024 〕 189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 国家、省补助及业主自筹 ,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的 控制及智慧船闸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以下简称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汉江兴隆枢纽 2000 吨级二线船闸工程位于湖北省潜江市境内,兴隆枢纽右岸滩地,上距丹江口枢纽 351km ,下距河口 266km 。
建设规模: 兴隆枢纽二线船闸为单级单线 Ⅱ级船闸,闸室有效尺度为 300 × 34 × 5.6m (长度×宽度×门槛最小水深),上闸首建筑物级别为 1 级,下闸首、闸室建筑物级别为 2 级,导靠船建筑物级别为 3 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 4 级。近期单向年过闸货运量通过能力 3198 万吨,远期单向年过闸货运量通过能力 3873 万吨。船闸主体段总长 380.0m ,其中上闸首长 38.0m ,闸室长 300.0m ,下闸首长 42.0m 。工程总投资估算约 13.99 亿元,建设工期 36 个月。
其他: ( 1 ) 控制方案: 船闸运行控制系统依托工业以太网(船闸控制网)来构建,采用集中/ 分布式二层系统结构。 为保证船闸控制网数据传输的可靠性和实时性,船闸上、下闸首的 PLC 主站系统经总线通信模块通过光纤环网现场总线与其闸首对侧的 PLC 从站系统进行通信连接,同时 PLC 主站系统经工业交换机互相通信连接组成环形光纤以太网接入控制室与集控上位设备进行通信连接 ; 为实现船闸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信息交互,集中监控层的工业交换机需通过工控网闸与信息管理交换机进行通信连接,船闸运行控制系统与外界信息交互的网络安全设备则由智慧船闸系统统一考虑。 ( 2 )智慧船闸方案:智慧船闸系统重点围绕过闸安全和船闸信息的管理和服务,运用智慧化应用、智慧化服务的设计理念,通过船闸基础设施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地理信息系统( GIS )、 GNSS 、 AIS 等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同时结合二线船闸的实际需求及业务特色,重点开展船舶过闸智能管控子系统、船闸设施设备智能监测子系统、船闸公共信息智能服务子系统等三个子系统的建设工作。其中,船舶过闸智能管控子系统具备过闸运行调度、过闸安全监测、过闸信用管理等功能;船闸设施设备智能监测子系统具备船闸可视化管理、船闸电力监控、船闸设施设备健康监测、无人机自动巡检等功能;船闸公共信息智能服务子系统具备通航环境信息服务、过闸信息服务、监管信息服务等功能。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控制及智慧船闸设备的设计、材料供应、制造、外购件采购、厂内预组装、防腐、联调试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安装、现场调试、配合招标人组织验收 、 相关的技术服务 及其他招标人安排的相关事宜 等工作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名称为: XLCZKZ-1 。 交货地点:湖北省潜江市****
计划交货期: 730 日历天,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计划 开工时间: 2025 年 12 月 15 日 ,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 合同估算价: 450 万元
2.3 其他: 本项目将采用分批供货的形式 , 具体发货数量和时间以 招标人 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本公告后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 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本项目属性: 3.6 其它要求: ( 1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 ,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www.hbbidcloud.cn )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 CA (标证通)或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 24 : 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 CA (标证通)或办理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 CA (标证通)或办理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bidcloud.cn/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t.hubei.gov.cn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2025 年 11 月 25 日
附录 :
附录 1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资 质最 低 要求 )
|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 XLCZKZ-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 、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 基本情况表 ” ,并在 “ 投标人 基本情况表 ” 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 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
3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 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 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 基本情况表 ” 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4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 、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标段 | 业绩要求 |
| XLCZKZ-1 | 业绩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船闸工程的通航控制系统项目; 2、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船闸工程的通航调度项目。 |
注: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下述其中之一:
①提供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 (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如果提供的截屏资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网页截图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②同时提供 a. 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 b. 交工验收 或竣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完工证明或专项验收或联合验收 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 或竣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完工证明或专项验收或联合验收 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验收 或完工 时间为准。
3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 、 “近 10 年 ”是指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
5 、 业绩的认定:
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6 、投标人单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中多项指标的,则该项业绩按多项指标认定。
7 、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9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 3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财务最低要求 )
| 标段 | 财务要求 |
| XLCZKZ-1 | 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营业收入平均每年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
注: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 “ 近年财务状况表 ” ,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证明材料应附: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 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 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但其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 成立以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少于 1 个完整年度的不予认可 ) 满足对应年度财务状况最低要求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财务最低要求规定 。 ( 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
3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近年财务状况表 ” 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 、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 、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标段 | 信誉要求 |
| XLCZKZ-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禁止参与项目所在地投标的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 、本表中 “ 近三年 ” 是从 20 22 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信誉情况承诺函 ” 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 5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 标段 | 人员 | 最低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 XLCZKZ-1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10年内担任过1个船闸工程通航控制系统或通航调度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职称; 2、近10年内担任过1个船闸工程通航控制系统或通航调度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 |
注: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 ” ,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 主要人员证明材料应附:( 1 ) 技术负责人提供 有效的 职称证书 ;( 2 )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
3 、 主要人员 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满足下述其中之一 :
①提供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 (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如果提供的截屏资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网页截图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②同时提供 a. 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 b. 交工验收 或竣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完工证明或专项验收或联合验收 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 或竣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完工证明或专项验收或联合验收 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验收 或完工 时间为准 。
4 、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 2025 年 1 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 、“近 10 年”是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
6 、 业绩的认定:
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7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单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中多项指标的,则该项业绩按多项指标认定。
8 、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9 、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 ” 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10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 ” 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1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6 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1 | 形式评审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中投标人名称、投标一览表中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一览表、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财务会计报表、报价文件、技术文件、保修承诺函。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 6 | 报价唯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填写报价; (2)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 (3)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 | |
| 7 | 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 8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否则属于重大偏差:(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 9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附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 10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业绩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船闸工程的通航控制系统项目; (2)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船闸工程的通航调度项目。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下述其中之一: ①提供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截屏资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网页截图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②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b.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完工证明或专项验收或联合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完工证明或专项验收或联合验收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验收或完工时间为准。 4、“近10年”是指从****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业绩的认定: 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7、投标人单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中多项指标的,则该项业绩按多项指标认定。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 11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营业收入平均每年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但其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成立以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少于1个完整年度的不予认可)满足对应年度财务状况最低要求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财务最低要求规定。(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注:(1)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2)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数据本身是否准确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 |
| 12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禁止参与项目所在地投标的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近三年”是指从****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
| 13 | 主要人员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1人,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10年内担任过1个船闸工程通航控制系统或通航调度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1人,同时具备: (1)高级职称; (2)近10年内担任过1个船闸工程通航控制系统或通航调度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主要人员证明材料应附:(1)技术负责人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2)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 5、主要人员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下述其中之一: ①提供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截屏资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网页截图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②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b.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完工证明或专项验收或联合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完工证明或专项验收或联合验收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验收或完工时间为准。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近10年”是从****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7、业绩的认定: 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8、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单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中多项指标的,则该项业绩按多项指标认定。 9、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 |
| 14 | 投标人身份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载明的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指营业执照载明的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10)为代理商。 | |
| 15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保证金 | 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
| 16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实质性修改 | |
| 17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的分项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分项报价(如有)超过相应的分项限价(如有)。 | |
| 18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