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娄底市涟钢支行办公楼改造招标文件补充文件(1)
全部类型湖南娄底2025年11月27日
中国建设银行娄底市涟钢支行办公楼改造招标文件补充文件(1)
各投标人:
中国建设银行娄底市涟钢支行办公楼改造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1、招标文件中“
(三)竣工、验收要求
1.承包人应在项目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进行自检,并于自检开始前通知承包人参加。如自检合格,承包人与承包人(监理单位或承包人指定的物业公司)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自检不合格,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承包人要求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自检。
2.项目竣工验收应当按照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本合同关于项目验收标准及验收时间的约定进行。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当在验收前做好验收的必要准备并向承包人发出可以进行验收的书面通知。承包人同时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承包人要求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承包人应当在收到上述验收通知、资料、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竣工验收过程中,如项目存在缺陷或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简称“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当立即采取修改、完善或承包人要求的其他补救措施,并与承包人协商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简称“重新提交验收”)。若承包人重新提交验收而导致工期逾期的,承包人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修改为“
(三)竣工、验收要求
1.承包人应在项目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进行自检,并于自检开始前通知发包人参加。如自检合格,承包人与发包人(监理单位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公司)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自检不合格,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发包人要求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自检。
2.项目竣工验收应当按照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本合同关于项目验收标准及验收时间的约定进行。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当在验收前做好验收的必要准备并向发包人发出可以进行验收的书面通知。承包人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承包人要求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应当在收到上述验收通知、资料、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竣工验收过程中,如项目存在缺陷或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简称“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当立即采取修改、完善或发包人要求的其他补救措施,并与发包人协商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简称“重新提交验收”)。若承包人重新提交验收而导致工期逾期的,承包人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3、本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沙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中心) 曹经理(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沙市****
联 系 人:范雅婷 曾嵘 杨佩 易波 罗洲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