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5年11月27日
经来凤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974.4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来凤县G242与G353交叉口东南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45 |
| 绿化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54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9974.45平方米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9 | |
| 起始价: | 2994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到点击登录查看811室、恩施市****
五、申请人可于 **** 至**** 到点击登录查看811室、恩施市****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0时00分在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达到净地供应条件; 2、设置出让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允许以银行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在土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土地价款,余款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清; 3、该宗地实行地上、地下空间整体出让; 4、出让年限为40年; 5、机动车停车泊位:≥0.8泊位/100㎡计容建筑面积; 6、该地块内可根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的要求设置一级以下的加油站; 7、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 (1)开户单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支行,银行账号:1**** 0100 90; (2)开户单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凤翔支行,银行账号:1**** 5013 983; (3)开户单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营业部,银行账号:1**** 0082 9; (4)开户单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湖北来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8**** 7972 6; (5)开户单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支行,银行账号:5****; (6)开户单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支行,银行账号:4**** 5000 1030 8、拍卖保证金缴纳账户及联系方式 (1)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2)电话:**** (3)银行账号:1**** 0049 895 (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临江支行 (5)公司地址:恩施市****
联系地址:来凤县****点击登录查看811室)、恩施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张 芳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