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大道工业园区办公楼三层第29间招标公告(原标题:朝阳大道工业园区办公楼三层第29间)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5年11月28日
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朝阳大道工业园区办公楼三层第29间 租赁底价0.1054万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截至日期****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所在地区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按公告中所示金额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本次招租期为3年,租金分年支付。
3、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建始县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保证金扣除应收取的租赁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金额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一次性足额交至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界面中完成对第一年租金的确认付款操作。承租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在收到第一年租金及承租方应支付的全部租赁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第一年租金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出租方提出:(1)承租方不得对承租标的乱搭乱建,不得擅自改变及破坏出租标的物的主体结构;(2)承租方取得该资产后,经营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营业务必须符合城市管理要求,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从事高噪音和高污染类产品制售业,不得从事加工业及危险化学物品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的用途和行业;(3)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且不承担任何装饰装潢补偿,承租方只能搬离自行购买的办公电器、家具和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不得破坏装饰装潢影响后续正常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赔偿责任;(4)承租方平时所用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结算,一月一结,不得拖欠;(5)合同期间不得转租、转借或出售,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6)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需向出租方交纳2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到出租方指定账户,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无违约情形无息退还;(7)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建始县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详见网站公告底部附件),一经报名登记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在网站公告底部的《建始县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模板内容,对此租赁合同模板内容签订租赁合同不持异议;(8)委托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5、本次交易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租赁交易服务费由租赁双方各自承担。
6、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评估公司对本次招租标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承租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承租方提交申请前需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经营成本风险、政策规划变化、移交风险等)对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前应自行到现场查看核实所出租标的的实际状况,充分做好调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出租标的移交事宜由出租方负责,租赁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不负责移交。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48.8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建筑面积48.800000(平方米) 地址建始县老工业园区办公楼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恩施自治州金诚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1054元/年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租赁合同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