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5年11月28日
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开标时间:****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4栋一单元401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万元
5.最高限价:15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拟采购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https://www.miit.gov.cn/)点击“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查企业类型。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8:30至****17: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络。
3.方式:电子邮箱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获取采购文件:(1)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内容包括:拟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日期);(2)营业执照副本;(3)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需将以上资料按顺序排列,加盖鲜章扫描后以一份PDF文件(以申请人公章全称命名)发送至邮箱****@126.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全称”,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4栋一单元401。
3.开标形式:现场开标。
4.凡是获取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恩施市****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4栋一单元401
联系人:邓锐、唐帆、高瞻、邓彩黎、王详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彭梦杰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项目名称:| |
|2|项目编号:| |
|3|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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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委托代理人姓名:| |
|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 | |邮箱:|
|6|领取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须填写)|
|7|供应商(签字/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