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浦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设计、申报等前期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原标题:泸溪县浦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设计、申报等前期咨询服务)
全部类型湖南湘西2025年11月29日
| 项目编号 | - | 资质要求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
| 招标/采购内容 | | 预算金额 | 65.00万元 |
| 获取标书截止时间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15:00:00 |
| 招标单位 | 招标联系人/电话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 |
| 代理机构 | 代理联系人/电话 | 陈亦寒 **** 代理机构其他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的泸溪县浦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设计、申报等前期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泸溪县浦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设计、申报等前期咨询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 ****
3、采购项目预算:65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详见采购需求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 泸溪县浦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设计、申报等前期咨询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650000.00元 | 650000.0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t监狱企业 t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2025年9-11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9、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11月 27 日起至2025年12月4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吉首市吉盟和谐苑3栋1单元505)。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磋商文件时未提供以下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5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5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1、本招标公告在《》http:****。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杨海芝
2、电话:****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泸溪县****
(3)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吉首市吉盟和谐苑3栋1单元505
(3)联系人:杨海芝 陈亦寒
(4)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