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管招投标】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等6个镇石板桥村等4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投融资创新)招标公告(原标题:【机器管招投标】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等6个镇石板桥村等4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投融资创新))
全部类型湖南株洲2025年12月02日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湖南省株洲市**** | ||
| 项目编号 | HNZZ-202512AG-0025 | 项目所在行政区 | 湖南省﹒株洲市﹒市辖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和自筹 | ||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 | ||
招标项目信息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湖南省株洲市**** |
| 招标项目类型 | 农业项目 | 项目业主名称 | |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一、项目基本模式与投融资要求 ①招标模式:采用“(F+EPC+O)”(即投资人+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模式开展招标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中标人,中标人作为投资人(项目投融资)+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方,确保亩均投资标准达到4000元以上(以审计部门的结算审定金额为准,监理费、施工图设计费、管理费和耕地质量评价费等其它费用列入总投资)。对项目的投融资、设计、采购、施工及后续15年运营负总责,确保项目在全生命周期内实现预期目标。 ②投融资责任:中标人须负责落实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投融资工作,确保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到位。融资方案应在投标文件(十四、其他材料)中提交,融资成本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③运营期与移交:项目运营期为15年,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运营期满后,中标人须将项目所有设施完好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 二、联合体要求 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职责分工与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此责任范围特别涵盖投融资义务的履行、设计质量、施工安全、运营及投资回报的实现。应在投标文件(十四、其他材料)中出具项目资金保障和确保履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本项目投资人、运营单位无特定资质要求。 三、各方责任与工作范围 ①投资人(投融资责任):中标人须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足额落实、支付项目所需资金,并对融资风险负全部责任。须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相关的投资备案、融资手续及资金监管账户设立等工作。 ②设计责任:承包人须依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设计须确保项目能成功申请政府“先建后补”奖励资金,并满足投融资创新政策文件、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要求,通过审查并满足施工与后期高效运营需求。 ③施工责任:承包人须按照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采购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④运营责任:设计阶段参与。运营单位必须前置参与项目设计阶段,从运营维护、成本控制和后期管护角度对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建议,确保设计满足15年高效运营要求;建设阶段参与。运营单位须全程参与项目建设过程,包括关键节点验收、设备调试等,确保工程质量和顺利过渡到运营期;运营方案。投标人必须编制详尽、可行的15年运营方案。 四、运营要求: 中标人须负责项目建成后15年的运营管理,并严格履行运营职责。 (一)、运营模式:采用“核心农场+社会化服务托管”双轨运营模式,运营高标准农田不少于4.0万亩;并同步拓展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构建覆盖农业生产全链条的运营体系。 ①产前延伸:联合本地农业企业,开展优质稻种繁育;建立“良种繁育基地”,推广高产优质品种,2026年计划培育良种300吨,满足3万亩耕地需求。 ②产后延伸:依托政府提供的设施农用地,建设粮食烘干仓储中心,开展优质稻烘干等初加工;打造“渌口优质稻”区域公共品牌,通过电商平台、线下商超拓展销售渠道,目标2028年农产品加工附加值提升18%。 ③产后综合服务:2028年前建设1-2个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初步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形成“产供销”基础网络。 (二)、建立生产监督机制与定期核查制度,对种植户的农资使用、田间管理等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全部生产活动达到项目规定的绿色种植标准。 (三)、激励与考核:设立明确的产量与品质考核指标。对达标或超越考核标准的种植户,实施激励措施引导规范生产行为。 (四)、资产管护:承担项目建后资产的长期管护责任,确保项目设施持续稳定运行并发挥效益。须从项目运营利润中提取5%-7% 作为专项管护基金,用于灌渠、机井、道路等设施的日常维护与零星修补。 五、履约担保 ①履约保函提交:联合体牵头中标单位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后7日内,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执行,其有效期不得少于项目通过市****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最高限价 | 操作 |
| 1 | ****01 | 湖南省株洲市**** | 21,564.3898 | 21,564.3898 | 详情 | |
| 窗体顶端 一、项目基本模式与投融资要求①招标模式:采用“(F+EPC+O)”(即投资人+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模式开展招标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中标人,中标人作为投资人(项目投融资)+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方,确保亩均投资标准达到4000元以上(以审计部门的结算审定金额为准,监理费、施工图设计费、管理费和耕地质量评价费等其它费用列入总投资)。对项目的投融资、设计、采购、施工及后续15年运营负总责,确保项目在全生命周期内实现预期目标。②投融资责任:中标人须负责落实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投融资工作,确保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到位。融资方案应在投标文件(十四、其他材料)中提交,融资成本由中标人自行承担。③运营期与移交:项目运营期为15年,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运营期满后,中标人须将项目所有设施完好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二、联合体要求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职责分工与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此责任范围特别涵盖投融资义务的履行、设计质量、施工安全、运营及投资回报的实现。应在投标文件(十四、其他材料)中出具项目资金保障和确保履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本项目投资人、运营单位无特定资质要求。三、各方责任与工作范围①投资人(投融资责任):中标人须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足额落实、支付项目所需资金,并对融资风险负全部责任。须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相关的投资备案、融资手续及资金监管账户设立等工作。②设计责任:承包人须依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设计须确保项目能成功申请政府“先建后补”奖励资金,并满足投融资创新政策文件、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要求,通过审查并满足施工与后期高效运营需求。③施工责任:承包人须按照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采购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④运营责任:设计阶段参与。运营单位必须前置参与项目设计阶段,从运营维护、成本控制和后期管护角度对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建议,确保设计满足15年高效运营要求;建设阶段参与。运营单位须全程参与项目建设过程,包括关键节点验收、设备调试等,确保工程质量和顺利过渡到运营期;运营方案。投标人必须编制详尽、可行的15年运营方案。四、运营要求:中标人须负责项目建成后15年的运营管理,并严格履行运营职责。(一)、运营模式:采用“核心农场+社会化服务托管”双轨运营模式,运营高标准农田不少于4.0万亩;并同步拓展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构建覆盖农业生产全链条的运营体系。①产前延伸:联合本地农业企业,开展优质稻种繁育;建立“良种繁育基地”,推广高产优质品种,2026年计划培育良种300吨,满足3万亩耕地需求。②产后延伸:依托政府提供的设施农用地,建设粮食烘干仓储中心,开展优质稻烘干等初加工;打造“渌口优质稻”区域公共品牌,通过电商平台、线下商超拓展销售渠道,目标2028年农产品加工附加值提升18%。③产后综合服务:2028年前建设1-2个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初步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形成“产供销”基础网络。(二)、建立生产监督机制与定期核查制度,对种植户的农资使用、田间管理等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全部生产活动达到项目规定的绿色种植标准。(三)、激励与考核:设立明确的产量与品质考核指标。对达标或超越考核标准的种植户,实施激励措施引导规范生产行为。(四)、资产管护:承担项目建后资产的长期管护责任,确保项目设施持续稳定运行并发挥效益。须从项目运营利润中提取5%-7% 作为专项管护基金,用于灌渠、机井、道路等设施的日常维护与零星修补。五、履约担保①履约保函提交:联合体牵头中标单位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后7日内,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执行,其有效期不得少于项目通过市**** 窗体底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