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镇康国门学校室外建设项目部土石方及支挡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临沧2025年12月05日
一、招标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为镇康县****镇康县****,由点击登录查看承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镇康县**** 镇康县****工程进行招标。以下甲方 为项目部,乙方为此次参与投标的协作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 及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72788.58(约109.18亩)。本期建设内容,主要为培训中心用地范围内的土方平整及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土石方平 整工程、室外给排水管网(包括化粪池、隔油池)、室外雨水管网、室外消防管网、室外强弱电气管网、室外监控、室外照明、室外燃气管网、挡土 墙、边坡支护、室外停车场、充电桩、非机动车充电插座、绿化、海绵城市****4个篮球场地、标识、400米跑道等。
招标范围:土石方及支挡防护工程(其中土石方工程中岩石坚硬程度为综合,开挖未利用石方归属权为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处置),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工期安排
本工程我公司计划2025年12月20日开工,完工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对竞标单位资格的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所承揽相应工程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 码证)、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且具有劳务资质。
2.在中铁十局已办理准入,且已在中铁鲁班网通过认证。若为股份公司A级、B级资信等级,或公司战略合作企业的,可相应加分。
3.具备施工内容中所需要的人员和设备。
4.近三年有过不少于一个项目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履约情况良好,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以下投标人不能参与报名
1.列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
2.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质量事故、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0元(零元整)。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后不履行签订合同、不退还),未中标1个月后招标人无息退还投 标人。开标时未缴纳,则当场取消资格。
第七分公司镇康县****分公司镇康县****及支挡防护工程投标保证金,且必须为法人基本账户汇入。汇款时注明为中铁十局第七
开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第七工程分公司
开 户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六路支行
帐 号:号:61055 00 177 0041 41 000 000 0 0625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2日9:00时至2025年12月07日 18:00时(北京时间),登录进入中铁鲁 班网(网址:WWW.crecgec.com 客服电话:4006-010100),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八、现场踏勘
招标单位不统一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应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通过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应对可能影响施工和 承包单价等情况做细致调查,以后不论何种原因不相一致时,均由中标单位自己承担考察结论不实之责任。现场考察联系人:刘恒,联系电话:15 ****。
九、评标方法和标准
1.评标小组由招标单位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评分表。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法。
4.对于优先级分包企业加1-3分、战略级分包企业加3-5分。
5.中标单位确定后,招标方不对未中标单位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单位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 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十、递交标书、递交标书及开标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