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恩施州烟草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有机肥运输服务-第一标包、-第二标包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5年12月0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点击登录查看有机肥运输服务
3、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2、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前附表 商务部分 运输车辆及要求(20分)
1.提供公司自有状况良好且检验合格,货物运输保险齐全的车辆(仓栅式货车、平板货车、自卸货车、挂车、牵引车,载重量≥8吨),每提供一台得1分,累计加满到15分为止。
投标人需提供公司自有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过户车辆的过户日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方为有效)和货物保险单和道路运输证(均须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租赁车辆一台0.5分,累计加满到5分为止。
投标人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和货物保险单和道路运输证(均须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投标人承诺对所提供的全部车辆必须用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的本条评审标准20分不得分)
*无货物运输保险及道路运输证的不计入配备车辆,不能计分,且不能参与运输。
更正为:评分办法前附表 商务部分 运输车辆及要求(20分)
1. 评审内容:
评审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营运货车(载重量≥8吨,车型包括但不限于仓栅式、平板、自卸、挂车、牵引车)的数量及有效性,并据此评分。
2. 评分规则:
(1) 自有车辆:每提供1台符合全部要求的有效自有车辆,得1分。
(2) 租赁车辆:每提供1台符合全部要求的有效租赁车辆,得0.5分,最高得5分。
(3)本项累计最高得分为20分。当累计得分达到20分后,不再计算后续车辆。
3.证明材料要求(所有材料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处于有效期内):
(1) 自有车辆 必须同时提供:
1)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所有人为投标人)。如为过户车辆,过户登记日期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投保人为投标人或车辆所有人的《货物运输保险单》。
3)《道路运输证》。
(2)租赁车辆 必须同时提供:
1)投标人与车辆所有权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
2)投保人为投标人、租赁方或车辆所有人的《货物运输保险单》。
3)《道路运输证》。
4. 重要说明:
有效性判定:任何车辆,若无法提供有效的《货物运输保险单》及《道路运输证》,则该车辆在本评分项中不予计分,且视为未为本项目配备,不得参与本项目运输。
车辆使用承诺:投标人须提交《车辆使用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其为本项目提供的全部车辆(包括自有和租赁)将专项用于本项目的运输服务。若未提交此承诺书,本评分项(20分)得零分。
评审依据:评审委员会仅依据投标文件内提供的、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分。证明材料不全、失效、模糊不清导致无法认定的,该车辆不予计分。
3、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并登陆“数智云采”官网(https://cjyc.hbbidding.com.cn/hubeiyth/)首页,点击“供应商/投标人登录”,进入“数智云采湖北专区”模块,选择并进入对应项目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恩施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恩施市****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