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新华书店门店室内装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陕西安康2025年12月08日
旬阳市新华书店门店室内装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旬阳市新华书店门店室内装饰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711068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该项目主要包括室内地面拆除、门头外立面拆除、墙面铲除、天棚吊顶拆除、门窗拆除、配套电器件拆除、书架拆除、新做地面、墙面涂料、墙面书架、书柜、天棚吊顶、门窗安装、室内电气设备、室内给排水安装等图纸设计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旬阳市新华书店门店室内装饰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旬阳市****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投标单位需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提供 2025 年 01 月 01 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 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每天 9:00 - 12:00,14:00 - 17:00 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安康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安康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安康市****
七、其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15 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安康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
联系人:楚坚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安康市****
联系人:成传杰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