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屯昌县委大院公务员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房屋测绘单位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屯昌县2025年12月08日
关于遴选屯昌县委大院公务员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房屋测绘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屯昌县委大院公务员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房屋测绘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屯昌县委大院公务员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我局拟委托一家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单位对屯昌县委大院公务员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进行楼幢房屋实测、房屋测绘、土地分摊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屯昌县委大院公务员小区经济适用房测绘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规模:屯昌县委大院公务员小区经济适用房共5幢,均为6层,共120户,总建筑面积为10080平方米。
3.服务要求:依据项目相关资料、按照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完成屯昌县委大院公务员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的楼幢房屋实测、房屋测绘、土地分摊等工作测量工作(具体以签署合同为准),若中选单位配合度差或未按时完成任务,比选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区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以及有关技术标准。
三、报名条件与相关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乙级以上测绘资质的测绘服务公司。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4.项目为整体委托,中选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技术服务单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赔偿相关损失,并不得再参加我局相关项目的服务工作。
四、评选方法
1.评选办法:
1.1.对报名参与投标的单位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取通过资格审查公司的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1.2.在符合上述评选办法条件的基础上,存在2家及以上单位报价一致的,则取资质、人员等综合实力较好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1.3.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时报名单位不足3家的,由我局另行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期限,待报名达到3家及以上单位时再开展评选工作。
2.注意事项:本项目严禁恶意投标报价、扰乱建筑市场等行为,一经发现,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列入行业黑名单。
五、报名材料
1.报价函原件(密封)。
2.测绘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测绘机构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资格要求提供的材料。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至****,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内受理),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方式,邮件一律作废处理,
概不退还。
(三)报名地点:屯昌县****点击登录查看二楼办公室。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五)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七、《报价函》格式
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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