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标的基本信息 ---
公告号:吉长产权公发2025第1108号
挂牌价格:33万元
保证金(万元):5万元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09:00:00至**** 09:3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09:30:00
最小加价幅度:0.02万元
报价周期:90秒
--- 资产情况 ---
资产情况:详见标的明细
标的展示时间:标的展示期间自行勘察
标的展示地点:长春市****
点击登录查看院内
重大事项披露:一、标的简介 位于长春市****
点击登录查看院内部分停车场(80个车位)租赁项目,出租面积约1080平方米,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一定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有供电设施。原租赁已到期,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二、出租后的用途: 只能用于停车场使用,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了解标的资产能否满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三、租赁年限、租金及租金增长幅度及交纳方式 1.租赁期限:1年 2.租金挂牌价:330000元/年(含税价) 3.租金的交纳方式:按年支付。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于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2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向产权中心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作为全年租金。 4.交付期限、起租日: 成交价款结清后,承租方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标的交付日即为起租日。 5.标的交接后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承租方需满足的条件 1.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2.本次出租的80个车位为非固定车位。承租方应在参与交易前完成实地踏查,充分了解停车场目前的运营现状及运营模式。本次出租,为现场现状出租。承租方成交后,应按照现有模式继续运营。 3.承租方交易成功后,需自行投入停车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收费亭、收费系统、出入口道闸、监控设施等。合同到期后,上述承租方投入的设施设备,可由承租方自行拆除。 4.标的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借,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承担因上述事情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按年租金的5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对承租标的进行精心管理,如因管理不当造成地上物及附属设施损坏,承租方须按原样进行维修或赔偿。如承租方有需求对标的进行改造的,需在改造前向出租方提出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可对标的进行改造及装饰。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私自对标的进行改造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进行赔偿。 6.承租期间承租方必须配备24小时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聘用,承租方所聘人员与出租方无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因承租方聘用的或雇佣的工作人员或其他归责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或承租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欠款纠纷等)导致出租方涉诉或垫付款项的,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7.承租方承租上述80个车位后,用于自行经营停车场。除承租方承租的80个车位外,院区其他车位约174个,为院内职工车位及应急车辆、救护车辆停车位。承租方需对院区整体停车场(含未出租车位)进行管理,保障职工停车、应急、救护车辆停车通畅,保障停车场整体干净整洁。承租方应负责整体停车场标识标线的施划、保洁等工作。 8..承租方应保证租赁标的四防安全(防火、防盗、防汛、防事故),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9.承租方除按年支付出租方租金外,还需向出租方另行支付2万元租赁保证金(地块交付前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租赁到期后,经出租方认定承租方无违约、无赔偿等情况发生,由出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10.在承租方租赁期间内,如出租方拟出售被租赁标的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例如:政府政策原因,导致征用、占用等情况,出租方将剩余租金无息返还承租方,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1.租赁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及标的展示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出租标的,即视为违约,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2.本租赁项目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查询处理,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13.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交易报名,即视为充分了解本提示内容,并对《租赁协议》充分理解并认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出租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出租方式:整体
公告期/报名时间:**** 09:00:00至**** 15:00:00
竞价方式:动态报价
付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支付时间:项目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标的交付期限:成交价款结清后5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受让方
与租赁相关的其它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至产权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2、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拒绝承租或拒付剩余出租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竞买须知》。 4、本标的承租方须向产权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租金总额的2%收取。
承租方资格条件:法人单位报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租赁保证金设置:1、交纳数额:5万元 2、交纳要求:法人单位报名需由公司账户转账。 3、交纳截止时间:**** 15:00:00 4、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 5、保证金账户信息:账户名:
点击登录查看,账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行号:****。收款方户名:
点击登录查看,其中的括号为中文输入法全角情况下的括号“()”,非英文半角情况下的括号“()”,帐号与户名正确即自动入账。请您一定注意账号与户名的正确性,如账号与户名中某一项出现错误,款项将会出现挂账不能及时入账,届时会影响您的入账时间。 6、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被转为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受让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受让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受让方追索的权利。
--- 登记报名 ---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成交后需提交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
--- 其他信息 ---
网址:www.ccprec.com
地址:长春市****
项目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
报名登记电话:****
联系人:冀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