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航空路4巷75号(东方华庭)1幢102号(倍全互联网超市)门面招标公告(原标题:恩施市航空路4巷75号(东方华庭)1幢102号(倍全互联网超市)门面)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5年12月09日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保证金金额(元) 28035 ( 2.8035 万元)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交易机构: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苏慧 **** 出租方 点击登录查看 我要报名 资产包详情 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方情况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资产信息 评估信息 项目附件 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恩施市航空路4巷75号(东方华庭)1幢102号(倍全互联网超市)门面 租赁底价9.3449万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截至日期****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所在地区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恩施市 注册地(住所)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53号产业转移园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758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3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是 定价依据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否 租赁用途商业 目前状态使用 资产概述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招租标的原承租方正在使用中,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无其他法律纠纷。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双方各付 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本次标的物出租期限为3年,租金按年支付。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承租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成交款的确认付款操作。
3、承租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在收到首年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意向承租方取得标的经营权后,标的移交工作由出租方负责,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5、出租方提出:(1)承租方取得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对出租标的乱搭乱建,不得擅自改变及破坏出租标的物的主体结构,如确实有更改的需要,必须经出租方同意方可施工,其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的设备、设施、房屋损坏,一律由承租方全额赔偿,由此引起的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同样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2)合同期内,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的设备、设施、房屋损坏的,由承租方全额赔偿或恢复原状,由此引起的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3)承租方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独立承担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按时缴纳与承租标的相关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费用,相关税费(如有)自行负责;(4)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用工人员管理,所有债权债务、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连带责任;(5)承租方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转借或转包,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6)承租方需服从出租方对标的日常运营情况进行监管。
6、本次交易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租赁交易服务费由租赁双方各自按约定承担。
7、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湖北衡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鄂衡平评报字[2025]202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承租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现场勘察联系人:王珊;联系方式:****)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向出租方及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追责和索赔。
2、委托出租标的面积为259.58平方米,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3、承租方如在合同期内,其经营场地遇出租方内部政策调整、区域规划变更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承租方应在出租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退出,且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补偿,但对合同未履行部分已交租金无息予以退还。
4、本次招租标的正在使用中,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 。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原承租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报名登记并缴纳报名保证金后在场内行权。
5、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租赁合同》(详见网站公告底部附件),须在报名登记时对《租赁合同》予以阅读确认,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就视为已经阅读确认。本项目其他未尽事宜以出租、承租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为准。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259.58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是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挂牌截止日17时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湖北衡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9.34488万元/年 评估基准日****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租赁合同(东方华庭).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