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餐厅招募档口经营项目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长春2025年12月10日
项目编号:****
一、项目
本项目共1个标段,属招租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校内询比采购,择优选定该项目的响应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杏林餐厅招募档口经营
2.2采购内容:点击登录查看杏林餐厅招募档口经营,档口免收房租及管理费,但成交人需负责实际经营中产生的水、电、燃气、洗消、物业等运营成本费用。共1个标段,每个标段入围1家,档口情况详见表格。
| 标 段 号 | 位置 | 餐饮品类 | 面积 | 备注 |
| 01 | 杏林餐厅三层(北起第4号档口) | 除自制饮品、轻食类、麻辣烫香锅类、川菜炒菜类、自选称重大餐类以外的其他热食类制售餐饮品类 | 约90㎡ | 1. 档口提供水、电、燃气配套,电器总功率不得超过18kW; 2. 档口仅提供场地及部分基础餐厨设施、设备,其余设施设备需由成交方根据自身经营项目自行筹备; 3. 具体参数以采购文件为准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2.3采购方式:校内询比采购
2.4服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杏林餐厅三层北起第4号档口
2.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每年度进行考核,未通过考核不再续签
2.6服务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以上法律法规以最新版本为准)
三、参与采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允许自然人参与,不允许个体工商户参与,自然人须承诺在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取得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上述所有资料须合法有效。
3.2响应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3.5需提供在餐饮行业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接受处理、处罚及无任何食品安全事故承诺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将技术服务委托给第三方。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项目采购活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采购内容均无效;
3.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响应。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供应商经营要求
1.经营餐饮项目需有成熟独立品牌(同类一线餐饮品牌优先考虑),非预制菜,适合高校餐饮环境,在社会面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和认知度,所选项目所需设备设施和用电、用水、用气要求应与拟采购档口相符。
2.经营项目员工人数应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合,响应人要热爱餐饮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重安全、懂经营、会管理,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学校、后勤保障处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饮食安全。要坚持优质、微利的原则。档口所聘用人员由响应人自行招聘和管理,需持有效健康证,食宿、社保待遇等均由响应人负责,费用自理。
3.成交人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以每月账期延后支付的餐饮服务费作为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成交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如发生用工、劳动或其它纠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补偿。
5.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食品加工、销售、餐饮器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防范、卫生保障、员工培训、质量监督和文明服务等各项工作规范。
6.成交人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结算,禁止使用现金、个人账户进行交易。
7.食品原材料需由学校统一采购,货款从成交人的每月营业额中扣除,未经批准,成交人不得私自外购食品原材料,不得将原材料倒卖除食堂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8.成交人在合作经营过程中,如出现重大安全情况,责令其退出经营,下一轮食堂档口采购不得参加。
9.本项目成交人(公司法人)必须参与档口实际经营管理,经营期间每天考勤,每月考勤不少于22次。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中,邮件主题以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命名。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报名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2自然人报名文件资料:
(1)响应人必须年满法定年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响应人不能处于受限制的状态,提供未被法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列入失信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
(3)响应人需提供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工作承诺函。
注:
1.以上文件须将原件扫描件盖鲜章后形成PDF格式发送至上述邮箱并致电确认,杨经理:****。
2.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签字版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PDF版及付款凭证发送至上述邮箱。
3.自然人参与本项目,报名文件资料原件签字后扫描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上述邮箱并致电确认即可,无需加盖公章。
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点击登录查看后勤保障处二楼会议室(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高德地图可搜索“点击登录查看后勤保障处”;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若报名或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则该项目在剩余供应商中进行评审后确定最终供应商;
6.4若自然人参与本项目,响应文件需要加盖公章处,自然人签字即可;响应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自然人用姓或首字母签字,封皮和封底可以不签署,否则响应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招采办公室联系人:曲婧,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杨丹,联系电话:****
注:采购文件与采购公告不符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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