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民政局机关干部职工联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湘西2025年12月13日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受湘西自治州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湘西自治州红十字会、湘西自治州军用饮食供应站委托实施湘西自治州民政局机关干部职工联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现发布竞争性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委托代理编号:****
2.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民政局机关干部职工联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以湘西州商务局发布的湘西州监测样本数据单价为基数(个别无数据货物价格参考湘西自治州发展改革局和周边大型超市价格为基数),约44万元(无具体金额,以实际配送数量为准,根据食堂实际就餐人数确定)。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采购需求:湘西自治州民政局机关干部职工联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内容)。
| 包号 | 标的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预算(最高限价) |
| 一 |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机关干部职工联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内容 | 1项 |
8.合同履行期限:自****起至****止,共11个月。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于****~****止(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点击登录查看(吉首市湘西高新区老云盘B区自建房二楼)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附本项目的授权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4、响应文件递交给点击登录查看组织开标工作人员;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仪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本招标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站(https:****。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3)联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4)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吉首市湘西高新区老云盘B区自建房二楼
(3)联系 人:向女士
(4)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