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石钟镇人民政府石钟镇前锋村运营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成都2025年12月16日
石钟镇前锋村运营服务采购(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石钟镇前锋村运营服务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备案号:********;
2、监督部门:简阳市****
3、采购品目:C**** 其他公园和游览景区服务;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法和条件:签订采购合同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6、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7、最高限价:****元;
8、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简阳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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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成都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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