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时间:****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承德隆化200兆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承德隆化200兆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澄清补遗文件(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出(承德隆化200兆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本项目澄清补遗文件(第 1 号)),本澄清补遗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部分,构成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投标人对所有澄清补遗内容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与本澄清补遗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补遗文件为准。 1、请提供项目机位点详细位置坐标; 回复:风机详细坐标如下: | 标签 | X | Y | | | (m) | (m) | | 6_160 | **** | **** | | 7_160 | **** | **** | | B1_160 | **** | **** | | B3_160 | **** | **** | | B4_160 | **** | **** | | F1_160 | **** | **** | | F13_160 | **** | **** | | F14_160 | **** | **** | | F16_160 | **** | **** | | F21_160 | **** | **** | | F22_160 | **** | **** | | F26_160 | **** | **** | | F28_160 | **** | **** | | F31_160 | **** | **** | | F35_160 | **** | **** | | F33_160 | **** | **** | | F34_160 | **** | **** | | F4_160 | **** | **** | | F5_160 | **** | **** | | F7_160 | **** | **** | | F8_160 | **** | **** | | T030_160 | **** | **** | | T062_160 | **** | **** | | T1_160 | **** | **** | | T2_160 | **** | **** | | T4_160 | **** | **** | | TB1_160 | **** | **** | | TX1_160 | **** | **** | | TX4_160 | **** | **** | | TX5_160 | **** | **** | | TX6_160 | **** | **** | | TX9_160 | **** | **** | 2、请提供测风塔原始数据及坐标、实测地形图、可研报告,便于投标人更详细准确的制定投标方案; 回复:测风塔原始坐标:8396:117.341944E,41.7225N;8351:117.****,41.****,原始数据详见附件;本阶段暂不提供地形图、可研报告。 3、招标文件正文第四章合同协议书第 5 条要求:塔筒内附件的采购与组装及各段平台电缆孔托盘制作安装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采购提供上述附件设备,请明确上述设备的组装及安装是否也需要投标人负责; 回复:设备、安装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安装由招标人负责。 4、招标文件正文第四章合同协议书第 5 条要求: 自卖方工厂至项目风电场道路起点的所有改造费用由卖方承担。招标文件正文第四章第二节 5.3.6.2 要求:自投标人工厂至项目设备堆场(堆场设置在围场北收费站附近, 由卖方自行选址,选址需经买方同意)的所有改造费用由卖方承担。请明确上述 2 处要求以哪个为准,若以第一个为准请明确项目风电场道路起点的具备位置坐标,以明确场内外道路的分界点;若以第二个为准,请明确招标人是否有意向堆场位置,若有请明确具体坐标位置,若没有投标人是否能够根据运输情况自行选择堆场位置,且无需招标人确认。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5.3.6.2”自招标人工厂至项目设备堆场执行。甲方不推荐堆场具体位置,可由投标人在推荐的范围内自行选址,且以堆场作为分界点。 5、请明确风电场内道路运输车辆的牵引费用是否由投标人承担; 回复:风电场内道路运输车辆的牵引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6、招标文件正文第四章合同协议书第 9 条要求:卖方承诺投标方案全场保证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不低于 1950 小时。请明确发电量担保承诺方式:裸保或矩阵担保,以及若投标人担保电量无法达到上述要求是否将否决其投标。 回复:发电量担保承诺方式为矩阵担保;“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不低于 1950 小时”为关键技术条款,不满足时将否决其投标。 7、招标文件正文第四章第二节 11.4.3. 1 要求:塔筒的使用寿命至少应为 25 年,请明确塔筒是否需要按照 25 年寿命进行配置。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 8、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1 第 1.4 条要求:提供全景监控系统。招标文件中并未明确全景监测系统的具体配置及参数要求,请明确该系统的具体配置及参数要求。 回复:全景监控系统由招标方提供。 9、招标文件正文第六章分项报价表要求:塔筒高度低于 100 米使用免爬器,若塔筒高度超过 100 米,同时配置助力爬升装置及升降机。请明确若塔筒高度超过 100 米,助力爬升装置是升降机到达平台至机舱平台进行配置,还是塔底平台至机舱平台进行配置。 回复:升降机由塔底到达平台,助力爬升装置由平台至机舱平台。 10、请明确吊装专用工具的需求数量,以及提供方式:租赁或购买。 回复:明确免费提供4套吊具。如需增开多作业面,应至少准备2套吊具,租赁形式,招标人据实结算。 11、技术规范书第三章第 3.1 条要求投标人提供质保期之后 3 年的备品备件和易耗品等部分,请明确该部分费用需要计入投标总价中。 回复:以投标文件“其他不计入总价的报价项目,2、质保期外5年的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器具费用清单的备注”要求为准。 12、技术规范书第三章第 3.1 条要求机舱底部至箱变的电缆由招标方提供。请明确本次招标供货范围是否包含塔筒内动力电缆,若包含是否能按照铝合金材质配置。 回复:机舱底部开关柜至箱变的电缆由招标方提供,由投标方提供选型参考意见,除此之外塔筒至机舱所有动力电缆由投标方提供。本项目不允许采用铝合金电缆。 13、招标文件中“第十章 由投标人完成的技术文件"中关于功率曲线的现场空气密度为1.184,与实测数据计算结果1.076相差较大,请确认空气密度,是否可按照实际计算结果进行取值 回复:提供测风塔风资源评估报告,以此报告数据为准 14、在《招标文件正文pdf》的P238页“8.10投标机型可靠性和利用小时承诺书”提到:"不低于技术协议要求的风机全场年平均可利用率:第一年≥98%,第二年及以后≥99%;任意单台机组年可利用率≥92%。";在P69页"6.3.3.3 质量保证期内的设备可利用率的考核"提到:"任意完整年满足风电场的可利用率≥99%,单台机组可利用率≥95%”;在《技术规范书word》的P61页提到:"*5.1.14 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保证每台机组实际的功率曲线不低于保证值的95%;投标人需至少保证设备质量保证期内风电场前五年平均可利用率均≥98%;任意单台机组年可利用率≥95%。"。这几处关于可利用率的保证值要求不一致,请问本项目可利用率的保证值以多少为准 回复:风功率曲线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15、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付款方式前后不一致 回复:以合同专用条款付款方式为准。 点击登录查看 2025 年 12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