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餐厅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陕西西安2025年12月16日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餐厅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餐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进行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餐厅服务采购,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工提供就餐服务(含早中晚三餐及临时性就餐服务),按照用餐地就餐人员需求提供相应服务、食材保障及菜品制作。(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餐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餐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证明: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完整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在国家取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政许可之后成立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及在开标会议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承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书面声明:参加招比选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 http:****(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上邮箱获取,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后,PDF盖章版发至邮箱 ****@qq.com,审查人员对投标人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购买文件后视为报名成功。比选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
七、其他
本次比选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控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
联 系 人:张培
电 话:029 -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西安市****
联系人: 范萌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