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3标段航运枢纽部分围堰变更咨询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上海2025年12月16日
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3标段航运枢纽部分围堰变更咨询
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3标段航运枢纽部分围堰变更咨询服务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3标段航运枢纽围堰变更专项设计设计咨询服务项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3标段航运枢纽部分围堰变更咨询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西起清运河,东至南槽南支航道,全长约19k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航运枢纽工程、通航挡潮闸工程、配套工程以及专项工程5项。其中本工程所属航运枢纽工程包括新建双线船闸和节制闸各1座,拟建于促淤堤口门以西约1.4km处;本工程所属通航挡潮闸1坐拟建于现状大堤口门内侧约650m处,所建通航挡潮闸与现状南汇四期、五期大堤共同形成防洪封闭圈。
2-2招标范围:对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3标段航运枢纽部分围堰变更进行咨询服务。
2-3招标内容及要求:编制方案咨询报告(含必要相关图纸)、施工配合咨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
2-4招标要求:成果满足国家、上海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施工配合阶段需满足招标人及建设单位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6时2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免费获取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1开标时间:****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1 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完成咨询报告(初稿)并提交给招标人后,中标人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5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款的50%;
2.中标人完成全部成果后,经招标人验证全部成果无误后,中标人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5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款的100%;
10.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R不要求递交
监督机构名称: /
举报电话: /
举报邮箱: /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数量 | 单位 |
|---|---|---|---|---|---|
| 1 | 编制方案咨询报告(含必要相关图纸) | 3% | 1.**** |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