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崇吉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营三食堂二楼招商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吉安2025年12月16日
为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提供饮食服务,满足师生需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拟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自营三食堂二楼公开招商,现发布招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职第三食堂二楼招商项目
2.招商项目对象:第三食堂二楼(不含教师窗口)
3.经营类别:风味窗口(经营品类不限,同楼层不冲突)
4.合同期限:总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5.评选办法:现场比选法。
备注:在经营过程中不得私自转包、转让,否则招商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2.在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无不良记录或未被点击登录查看列入“不诚信商户”名单;
3.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参选;
4.需有3年及以上团餐经验(提供证明材料);
5.公司注册时间3年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起至****12:00止,截止后不接收文件。
(2)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方须以密封文件形式提交报名材料(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3)提交报名材料地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综合楼(4楼运营管理部)
(4)报名材料: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若非法人出席,须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保证金缴费凭证(报名材料正+副2本,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报名文件详见附件1)。
(5)加分材料:品牌授权、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经营规划(需包括:店面效果图、经营品类、品类单价、售卖间布局等)、学校餐饮经营合同、荣誉等。
2.报名要求
(1)懂经营、会管理及进行成本核算。能充分考虑市场物价变化引起的经营风险、在经营期间如遇到市场提价等因素,未经招商方同意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2)具有良好的管理制度和运营体系;
(3)须符合江西省高校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
(4)所有从业人员需具有“吉安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给点击登录查看备案;
(5)可实地踏勘,充分考察项目现状(联系人:周****),凡是递交报名文件则视为已知晓项目情况,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方自行承担;
(6)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本次招商项目的所有食材及原材料均由招商方组织实行统一配送或采购。特殊类型的原材料,需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自行采购;
(7)营业款结算由招商方组织并实行统一结算。
四、相关费用
1.本次招商项目采取加盟方式,由招商方提供项目经营场地,食材原料由招商方集采(除特殊原料,报名方需申请并经招商方同意方可自采)。经营过程双方按照“固定基础费+公摊+浮动绩效”方式,遵循“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开展经营工作,具体费用如下:
| 固定 年基础费 | 公摊 | 浮动绩效 (根据年营业额计算) | 位置 | ||
| 8万元 | 保洁费:营业额1%+洗消费:营业额2%+水电费:营业额3%+消杀费:100元/月+油烟管道清洗费:35元/月+卡机折旧费:50元/月/台+垃圾清运费:200元/月。(如某项未发生,不计该项费用,以招商方确认为准) | 80万元以内 | 80万元-100万元 | 超过100万元以上部分 | 第三食堂二楼(不含教师窗口) |
| 不收取 | 按照营业额1%起步自由报价不设上限,每次递增0.5%。 | 不收取 | |||
2.水、电、燃气费等按实际发生量支付费用,没有独立安装水电气表的按照营业额5%分摊。
3.保洁费及其它公摊费用按营业额进行分摊。
4.成交人装修升级以及添置设备费用,全部由成交人自行负责,招商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且装修必须经招商方同意后方可按图施工。
5.履约保证金:成交人须于签订合同前按照叁万元整(¥:30000.00元)的标准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商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服务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成交人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管理规定、招商方有关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合作期内不正常经营;合作期内转包他人经营等情况,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招商方将该成交人列入点击登录查看“不诚信商户”名单。
6.报名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00元)
6.1报名保证金缴纳方式:
①请各报名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从企业银行账户转入到以下指定账户。(应备注:报名方名称+吉职第三食堂二楼招商项目报名保证金字样。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吉州支行
账 号:****14486
②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报名保证金的报名方,将视为不响应报名而拒绝。
③如本项目终止招商,保证金原数退还,下次招商或开标前必须重新缴纳,否则作为无效保证金处理。
6.2报名方的报名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3报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商方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列入本单位“不诚信商户”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单位招商项目,并予以通报:
①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方在规定时间内(经评审确定成交人资格后三日内)签订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因主观因素)放弃成交的;
②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商方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③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评审要求及方式
1.评审要求:报名方须以密封文件形式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正本1份+副本1份,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2.评选方式:按浮动绩效比例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浮动绩效比例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评选小组根据加分项最高得分确定成交人,若加分项出现分数相同或其他不可预见情况则抽签确定最终成交人。如遇成交人主动放弃,则由下一顺位替补,以此类推。
3.评选时间:****15:00(报名人须准时候场)。
4.评选地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综合楼(4楼会议室)。
六、加分项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 加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
| 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 | 20分 | 最高赔付额小于500万得10分;最高赔付额500万(含)-1000万(含)得15分;最高赔付额大于1000万得20分;没有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保险凭证扫描件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 品牌授权 | 20分 | 每增加一项品牌授权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评审依据:提供品牌授权证明。 | ||
| 经营规模 | 10分 | 省内有连锁店1家得3分;省内有连锁店2家得5分;省内有连锁店3家及以上得10分。 评审依据:经营规模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系统截图或官方门店管理系统或后台能显示当前运营门店列表的截图等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经营规划 | 店面效果图 | 10分 | 提供即得分。 | |
| 经营 品类 | 5分 | 提供即得分。 | ||
| 品类 单价 | 5分 | 提供即得分。 | ||
| 其他学校餐饮经营合同(含本校) | 20分 | 合同服务期每满一年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评审依据:提供项目完整的合同复印件且必须为经营学校餐饮相关合同,其他合同无效。 | ||
| 荣誉 | 10分 | 企业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每增加1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备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提供虚假材料,将被取消资格且没收保证金,并列入“不诚信商户”名单。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成交无效。
七、合同签订
经评审确定成交人资格后三日内,招商方与成交人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如在确定成交资格后,成交人主动放弃经营权或三日内不能前来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取消其成交人资格。同时,通知下一顺位报名方作为成交人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以此类推。
八、凡对本次招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商方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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