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冬季至2026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招标公告(原标题:八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冬季至2026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
全部类型西藏昌都2025年12月1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冬季至2026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第190号)精神,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切实保护全县****
一、禁火区域
全县所有林地、草地及距离林地、草地边缘50米范围内为森林草原防火区,即禁火区域。
二、禁火时间
自本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印发之日起至****。
三、禁火内容
按照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十个严禁”、昌都市森林草原防火“十一个严禁”规定,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严禁野外用火。凡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严禁林区草原野外用火做饭、烧茶、取暖、烧垃圾;
(二)严禁林区草原野外烧香、烧纸、煨桑;
(三)严禁林区草原野外烧灰积肥、烧麦秆、烧田埂、烧杂草;
(四)严禁林区草原野外吸烟、玩火、举办篝火晚会、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小孩及残障等特殊人群);
(五)严禁擅自进入林区草原施工、运输;
(六)严禁擅自进入林区草原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
(七)严禁擅自进入林区草原爆破、实弹演练;
(八)严禁携带任何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草原;
(九)严禁林区草原使用太阳灶、乱扯乱接电线;
(十)其他容易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用火行为。
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自觉接受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四、禁火区特殊用火规定
因生产、工程施工、演练、防治病虫鼠害、冻害、抢修设备等确需在禁火区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县****
五、其他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应急和公安等部门按照国家、自治区、市****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用火行为,应当向森林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及时反映。
(三)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大森林草原火灾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并及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高火险天气实行森林草原防灭火24小时值班制度。
(四)违反本令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严肃处理。
六、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
附件:昌都市森林草原防火“十一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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