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永州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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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
经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江土出让[20 25] 011号 |
交易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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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总面 积: |
6627.35平方 米 |
宗地坐落: |
沱江镇瑶都大道东、运弘达电机项目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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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年 限: |
30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1.3 |
建筑密度 (%): |
40%≤建筑密度≤55% |
绿地率(%): |
绿地率≤13% |
建筑限高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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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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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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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 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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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用 地 |
6627.35 |
五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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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1万元 |
估价报告备 案号: |
****BA0324 |
起始价: |
10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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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江土出让[20 25] 009号 |
交易编号: |
江华瑶族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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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总面 积: |
13320.1平方 米 |
宗地坐落: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交汇处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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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年 限: |
40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1.5 |
建筑密度 (%): |
建筑密度≤50% |
绿地率(%): |
绿地率≥10% |
建筑限高 (米): |
建筑高度≤18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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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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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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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 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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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品住 房用地(一 |
5994.05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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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业服 务业用地 |
7326.05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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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4万元 |
估价报告备 案号: |
****BA0216 |
起始价: |
132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宗地编号: |
江土出让[20 25] 010号 |
交易编号: |
江华瑶族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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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总面 积: |
2503.2平方 米 |
宗地坐落: |
江华瑶族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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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年 限: |
70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1.5 |
建筑密度 (%): |
建筑密度≤50% |
绿地率(%): |
绿地率≥20% |
建筑限高 (米): |
建筑高度≤24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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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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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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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 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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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品住 房用地(二 |
1752.24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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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业服 务业用地 |
750.96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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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6万元 |
估价报告备 案号: |
****BA0215 |
起始价: |
23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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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 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新出让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 受个人参与竞买,也不得以竞买后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存在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等违法 违规违约行为且未查处整改到位的、已列入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及诚信体系“黑名单”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保留底 价的,最高报价需不低于保留底价)。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 年12月17日00时00分至****09时30分到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 交易平台(http://110.53.127.150:9094/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16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53.127.150:9094/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7时30分。申请人按规定 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17时30分前确认其参 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江土出让[2025] 011号:****16时30分至****09时30
分;
江土出让[2025] 009号:****16时30分至****09时30 分;
江土出让[2025] 010号:****16时30分至****09时30 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违规违约责任
1.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余款、相关税费或未按要 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均视为违约;挂牌人及 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解除《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该标的出让,如果另行 出让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由本次竞得人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2.若因 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相关手续办理
1.竞得人在挂牌成交3日内与出让人、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一式三 份,三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与县自 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竞得人自行办理《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 相关费用。
(三)土地开发利用
1.竞得人在竞得土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开工 后两年内竣工。若竞得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县自然资源局报县人民政府 批准后依法处理。 2.竞得人必须在项目开工、竣工验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县自然 资源局书面申报。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竞得人要在到期前15日内 申报。竞得人如不按规定执行申报制度,县自然资源局将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在 1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定的 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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