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中医医院选聘零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石屏县中医医院选聘零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
全部类型云南红河2025年12月17日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选聘零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项目概况:为保障本院所负责实施不属于单项合同金额在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招标 限额标准及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的各类零星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造价 咨询的时效性,现对所涉及各类零星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 选择;
磋商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的工作范围及合同金额发包人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成交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工作且不得以此竞争性磋商 文件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等造价控 制及跟踪管理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前期阶段: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 制或审核
施工阶段:协助施工合同商务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预算审核,设计 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 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
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工程索赔资料准备、编制咨询报告、内部跟踪审计、结算审查等工程造价跟踪咨询服务,并配合本工程各级政府部门审计检查等 相关工作
说明: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发包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项目费用估算:按单个委托项目计取;
项目实施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发包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单个委托项目服务周期为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审计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相关造价咨询服务标准、项目造价管理规定及审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规范 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5、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或其 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https:**** 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信息进行查询,并提供给评审小组。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将否决其磋商资格。
1.2.2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企业自身编制的 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经第 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 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 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
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 出具的担保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01 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 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 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3 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 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01 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 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3 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造 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磋商申请人本单位,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 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每天 0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巨和大厦 6 楼点击登录查看
3、方式:现场或网上。
方式一:网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提供);(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提供);(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4)转账凭证,发送至 ****@qq.com,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资料等信息。(提交材料后须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
方式二:现场获取
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原件均可)购买文件。以上资料还 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
5、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石屏善诚酒店,二楼会议室(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祥和 街 103 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4、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将于上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五、开启
1、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石屏善诚酒店,二楼会议室(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祥和 街 103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纸质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1)点击登录查看选聘零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
保证金金额:/(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险保函、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14 时 00 分
其他:
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2.包件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石屏县****
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南巨和大厦 6 楼
电 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荣伟、邹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