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交易公告】砖窑(含烟囱)拆除后的净残余价值整体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全部类型黑龙江哈尔滨2025年12月17日
信息时间:****
| 项目名称 | 砖窑(含烟囱)拆除后的净残余价值整体转让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8、本转让方承诺其转让行为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符合集团公司资产出租管理规定,已经完成了所有前置审批(包括评估备案)及内部决议,是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或有权(授权)管理人,本次转让行为合法依规、符合规范。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所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整体转让的砖窑(含烟囱)拆除后的净残余价值,具体详情咨询转让方。 2、转让底价:4500元。 3、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最终以移交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4、转让的标的为砖窑(含烟囱)拆除后的净残余价值,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 5、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材料显示本次转让的标的“建于1980年,占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已废弃多年。经现场勘察,砖窑顶部已发生结构性塌陷,烟囱多处开裂,已无法继续使用价值。” | |||
| 标的名称 | 标的1:砖窑(含烟囱)拆除后的净残余价值整体转让 | ||||
| 转让底价 | 标的1:4500.0元 |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4500.0元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安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安信评报字(2025)第062号 |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安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安信评报字(2025)第062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5、公告期内,各意向受让方均应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转让方负责对标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在展示期间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转让方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于现场查看需签署现场查看确认书,报名时提交至哈交所。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哈尔滨市新立建筑材料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181G 法定代表人:杨金堂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方式、地址联系人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 4、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标的交割 | 1、本次转让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无关。 2、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受让方负责转让资产的拆卸、吊装、运输、搬运及现场卫生清理工作,前述所有工作的实施主体、作业人员均由受让方自行委派或雇佣,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如有不足部分受让方须在竞价(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竞价(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5、交割事项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6、受让方需在2026年1月31号之前完成所有拆卸工作,现场拆卸工作需按转让方要求进行。 7、本次转让的标的均未拆除,成交后需要由受让方拆除并承担相应费用。 | |
|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等。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 报名时间 | **** 09:00 至 **** 16:00 | ||||
|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有效报名材料(以下材料适用于所有项目,如转让方有特殊要求,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3、报名审核:意向受让方在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4、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成保证金账号,存入保证金后,系统端需点击保证金查询后方可竞价。 | ||||
| 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4500.0元/标的 交纳方式:电汇,网银;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500元 |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 09:00 至 ****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 交易成交 | 1、采用协议方式和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均为成交额的5%。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 ||||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具体位置详询转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在****09:00至****14:00(工作时间)到标的现场(详询公告下方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进行现场勘察,报名时受让方须额外提供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提醒意向受让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并取得《现场查看确认书》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时间。)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吉女士,****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
| 单位地址 | 抚顺街1号 | |
| 其他 |
附件:现场查看确认书.doc 附件:声明书----自然人.docx 附件:协议书----自然人.docx 附件:声明书----法人.docx 附件:协议书----法人.docx 附件:资产转让合同样本(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