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区域机场管理分公司金融项目合作方征集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丽江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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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丽江机场服务功能,持续提升旅客服务体验,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分公司”)现公开征集金融项目合作方,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简介
金融合作项目由分公司职工薪资管理、丽江机场T3航站楼商业收银终端以及金融服务驿站三项业务组成,按照“整体合作、分步实施”的要求,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引入一家合作方与丽江机场开展业务合作,项目概况详见附件1。
1.2合作期限
职工薪资管理项目合作周期自2026年一季度开始(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合同终止时间为T3航站楼转场后5年;T3航站楼商业收银终端以及金融服务驿站合作周期为5年,合同自T3航站楼转场运营之日起。
1.3 合作方式
1.3.1合作方按照行业规范及要求开展分公司职工薪资管理工作,合作方每年向分公司提供生产耗材、联合营销等方面的支持。
1.3.2合作方向机场免费提供T3航站楼商业收银终端及配套服务,T3航站楼餐饮零售商户统一在合作银行开户,全部餐饮零售销售收入以该账户为交易基础。
1.3.3丽江机场向合作方有偿提供T3候机楼到达厅以及新建工作生活辅助区部分场地用于设立金融服务驿站。
1.3.4职工薪资管理、丽江机场T3航站楼商业收银终端以及金融服务驿站三项业务作为一个项目整体与合作方开展合作。
二、合作方资格要求
2.1 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持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意向合作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意向合作方必须在丽江市范围内设有分子公司或营业网点。
2.4需具备为大型交通枢纽(如机场、高铁站)或商业综合体提供收银结算、智慧网点建设及大型企业薪资代发服务的案例(须提供协议复印件或书面证明)。
三、合作文件递交
意向合作方需按照附件2相关要求自行制定合作方案并装订成册,将相关资料提交至丽江机场。
3.1 递交时间:意向合作方须于****下午14:00前递交(北京时间)。
3.2 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楼会议室。
3.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合作文件资料,点击登录查看不予受理。
3.4截至合作文件递交时间,如仅有一家符合要求的意向合作方,则分公司直接与该合作方签署金融合作项目合同。
四、合作文件评审
4.1丽江机场将各意向合作方提交的合作方案现场进行拆封,同时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现场对各意向合作方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验证。
4.2机场自行组织评审,评审人员由分公司计划合同管理部从分公司专家评审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人员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丽江机场微信公众号及丽江机场网站发布。点击登录查看对其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公告方: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艳
电 话:****
附件:1.点击登录查看金融合作项目概况
2.点击登录查看金融合作项目意向合作方提交资料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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