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产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广东肇庆2025年12月17日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对“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度财产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招标,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度财产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2.项目编号:****
4.项目内容:点击登录查看本部、点击登录查看鼎湖供水分公司、点击登录查看广宁供水分公司、点击登录查看封开供水分公司、四会市肇水水务有限公司、四会市肇水水务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肇庆市肇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点击登录查看端州区市政工程分公司、肇庆市肇海水质检测有限公司、德庆肇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十家单位的2026年度财产保险与公众责任保险采购,以及肇庆市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家单位的2026年度公众责任保险采购。
5.本次招标将确定点击登录查看及其下属企业财产保险与公众责任保险的统一承保单位,共1家。
6.交易方式:本项目由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肇水发展)统一进行招标。招标后,由肇水发展及其下属单位与中标人签订保单,采购和结算则由肇水发展或其下属单位按保单约定条款与中标人执行。
7.项目相关要求:
(1)项目基本要求:
本项目期限为1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22万元/年(含税),财产保险费率:不高于0.72‰;公众责任保险费率:不高于22‰。超出限制最高费率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合同、发票、企业管理费、利润分析、税金分析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及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备注: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具体发票类型以招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为准),以投标报价的含税合计金额为价格评分依据。如投标报价的含税合计金额与不含税合计金额计算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的含税合计金额为准。
(2)财产保险项目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该分支机构须取得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3.必须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肇庆市具有相应的财产综合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4.在端州、鼎湖(含新区)、四会(含高新区)、广宁、封开、德庆每个区域至少有一个自营服务网点。(须提供自营服务网点清单及对应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企业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并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最终以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义)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义)
投标人需登录“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59.34.2.66:3080/进行注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上午9:30(北京时间);
(1)网上提交:投标人需登录“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59.34.2.66:3080/进行网上提交已签字和加盖公章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提交(只需中标人提交):投标阶段投标人无需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招标人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以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式至以下地址及收件人:肇庆市****点击登录查看,****。
若中标人在阳光采购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阳光采购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以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若本项目因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导致投标人不足而招标失败的,此潜在投标人将不能作为招标人邀请类采购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的邀请对象)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及“肇水集团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地址:肇庆市****
技术联系人及电话:温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