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行道及附属工程、管道基础工程发布招标公告(原标题: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行道及附属工程、管道基础工程发布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辽源2025年12月17日
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行道及附属工程、管道基础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 15:00:00 |
| 发布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行道及附属工程、管道基础工程发布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中交一公局集团华中工程有限公司辽源龙山工业开发区起步区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行道及附属工程、管道基础工程 施工协作单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辽源龙山区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中交一公局集团华中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本项目人行道及附属工程、管道基础工程施工协作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集团华中工程有限公司辽源龙山区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 。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位于吉林省辽源市**** 包件一:人行道及附属工程、管道基础工程。 包件一:(人行道及附属工程、管道基础工程)工期要求:暂定6个月
特别说明: (1)暂定工期6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逾期,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 (2)上述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作为本次招标和签订合同依据。 (3)签订合同后合同乙方必须根据上述工期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进行工程施工,如因投标人组织不力造成总体工程延误的,招标人将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招标人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收到本招标公告的法人单位,必须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基础信息库》内施工单位,且信用评价结果在C级(含C级)(该要求为最低要求,项目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以上,近三年内无任何法律纠纷,且投标单位在资金、业务能力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的协作能力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你单位在2025年 12 月 17 日前在中交分包管理系统平台(以下简称“中交分包管理系统平台”,网址:https:**** 12 月 17日至2025年 12 月 23 日,每日8时00分至18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平台”,明确所投包件,通过招标人指定支付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且只开具收据,不开发票。请于 / 年 / 月 / 日前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 名: / 开户行: / 账 号: / 4.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未提交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本次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5.2若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的,投标人需要现场踏勘可自行组织,需要招标人协助可与招标人联系,费用投标人自理,安全责任投标人自负。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2 月 28 日 15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平台”,将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电子标书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地址:吉林省辽源龙山区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2025年 12 月 17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