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公园、灯塔公园管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扬州2025年12月17日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就其河口公园、灯塔公园管护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口公园、灯塔公园管护项目
2.编 号:****
3.预算金额:人民币116万元
4.最高限价: 10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1.6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1.5-1.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无法提供上述1.5-1.7三项的需提供相关说明,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_****.htm。)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工作日,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1: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料费缴纳凭证(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料费缴纳凭证(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至点击登录查看三楼东前台处现场获取。
获取方式2:【法人身份证和供应商营业执照、资料费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供应商营业执照、资料费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并联系经办人获取文件(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
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磋商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响应。
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以报名单位名义缴纳至下面账户,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
开户名:扬州市****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施桥支行
账 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 日10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
五、开启
时间:****10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供应商须自行查勘现场,所有因未考察而导致的报价等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
(二)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阮玉婷
电话:****
地址: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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