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中医医院内分泌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楚雄2025年12月17日
楚雄市中医医院内分泌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市中医医院内分泌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控制价:670000.00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控制价:67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市中医医院内分泌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楚雄市中医医院内分泌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提供承诺。提供企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相关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公司须作出说明。或者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4其他要求:
①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投标法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列入禁止进入招投标市场的行政处罚,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最终结果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前查询结果为准)。
②诉讼及仲裁:如实声明近三年(2022年1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声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如有相关诉讼,须声明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③近三年(2022年11月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职务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页查询截图。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时00分到****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四楼开标室(楚雄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4时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四楼开标室(楚雄市****汇东胜景小区****)
七、其他
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 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 楚雄市中医医院内分泌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2 项目编号: ****
2.3 招标控制价: 670000.00 元。
2.4 招标范围: 采购便携式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1 台、动脉硬化检测仪 1 台、蓝牙身高体重检测仪 1 台、人体成分分析仪 1 台、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 1 台,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 交货地点: 楚雄市中医医院(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 20 天完成供货验收。
2.7 质量要求: 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所供设备必须为合法渠道提供的原装正品,产品质保期内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及时、按质、主动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质保期≥5 年质保,如果使用年限低于 5 年的,按设备使用年限质保。质保期限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 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 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 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提供承诺。提供企业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相关报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公
司须作出说明。或者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4 其他要求:
①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投标法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列入禁止进入招投标市场的行政处罚,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最终结果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前查询结果为准)
②诉讼及仲裁:如实声明近三年(2022年1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声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如有相关诉讼,须声明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③近三年(2022年11月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职务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页查询截图。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至****,每日上午08: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30时(北京时间),按下列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现场获取:
投标人在点击登录查看(楚雄市鹿城街道汇东胜景小区****)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携带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4)现场获取人员身份证(原件)。
网上获取:
投标人可将下列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 ****@163.com(联系电话: ****),由
招标代理公司审核报名资料后即确认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及时回发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及其他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由法人及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公章);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联系方式等;
(5)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采用网上报名的,招标文件工本费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不接受个人及分公司缴费。
4.2 招标代理招标文件费用收取信息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阳光大道支行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600.00 元/份,售后不退。
4.4 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 年 1 月 7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 1 月 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四楼开标室(楚雄市****
汇东胜景小区 357 幢)。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
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
开发布。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6-1室
联系人:吴世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楚雄鹿城镇江东胜景小区****
联系人:刘光艳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刘光艳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