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丽江2025年12月18日
华坪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华坪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3.269979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切实提升县域餐厨垃圾处理能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特开展本次华坪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施工项目。本项目主要为华坪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相关设施的升级改造及配套建设,核心内容涵盖建筑室内功能优化改造、屋面、室外改造,新建室外配套设施及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最高限价:73.26997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坪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施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坪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施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若为联合体,则由主体提供。
②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具有依
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成立未满 3 个月的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则由主体提供。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上内容提供书面声明(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书面声明;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否决其投标资格);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其他要求
①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提供书面承诺]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提供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
案》(云政办发(2022)42 号)。备注: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 5%的扣除; 大中型企
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价格扣除优惠比例 2%,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需同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
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
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
作任何更换。;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华坪分公司(华坪县****
组)。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华坪分公司(华坪县****
组)。
七、其他
为切实提升县域餐厨垃圾处理能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推动绿色
低碳发展,特开展本次华坪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施工项目。本项目主要为华坪县餐厨
垃圾无害化处理相关设施的升级改造及配套建设,核心内容涵盖建筑室内功能优化改造、屋
面、室外改造,新建室外配套设施及电力设备安装工程。
1.采购需求:建筑室内、屋面、室外改造、新建室外配套设施及电力设备安装工程。(详见
磋商文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4.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成员。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
5.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授权的无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则磋商时法定代表人须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6.售价: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报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查验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7.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递交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要求的响应文件。
(3)、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权利)。
(4)、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华坪县****
联系人:张川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
联系人: 谢贤梅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