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友公交公司公交车辆保险服务公开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日喀则2025年12月18日
为规范采购流程、保障服务质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起,投标我司公交车辆保险服务的公司具备如下服务要求:
一、事故现场协助与应急处置服务
保险机构应建立或接入当地“警保联动”合作机制。在我司车辆出险后,应根据我方需求,及时调度具备资质的人员及设备赶赴现场,协助进行事故现场信息记录、秩序维护、理赔程序引导及与交通管理部门的初步沟通工作。
二、人伤医疗费用垫付与快速赔付服务
对于保险责任范围内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保险机构应立即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对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垫付情形的医疗费用,应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及商业险合同约定范围内,依据医疗机构意见及时进行垫付,并协助办理相关就医手续。
三、人伤案件全流程管理服务
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保险事故,保险机构须提供专业化全流程服务,指定具备理赔或法律专业背景的专人负责,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伤者联络与情绪疏导、住院期间探视慰问、赔偿事宜协商、以及协助完成理赔资料准备与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协调工作。
四、专属服务团队与理赔时效保障
保险机构须为我司配置专属服务团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咨询、保单出单与批改、理赔资料交接等“一站式”服务,并设立24小时专属报案受理通道,确保接报案后能够迅速响应与调度。
对于不涉及人身伤亡及其他财产损失的纯车辆损失案件,保险机构应与我司指定维修单位高效协作,按照以下标准完成定损与理赔工作:
(1)损失金额1万元以下的案件,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2)损失金额1万元至5万元的案件,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3)损失金额5万元至10万元的案件,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4)损失金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原则上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因不可抗力、第三方鉴定、关键配件供应延迟等非保险机构主观原因导致上述时限需延长的,保险机构应至少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我司,双方协商后续处理方案。
五、车辆相关事务协助服务
保险机构应免费提供车辆年检、年度审验、新车注册登记等事项的代办协助服务(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第三方服务费用由我司承担)。代办过程中应主动沟通进展,明确告知所需材料与预计办理周期,确保服务效率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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