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镇张桥村娄黄组195.86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泾河镇张桥村娄黄组195.86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全部类型江苏扬州2025年12月18日
| 乡镇(街道) | 泾河镇 | 村(社区) | 张桥村 |
| 组别 | 娄黄组 | 登记日期 | **** |
| 是否续租 | 否 | ||
| 交易面积 | 195.86亩 | ||
| 质量等级 | -- | ||
| 利用现状 | -- | ||
| 项目描述 | 张桥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娄黄组,面积 195.86 亩(不再丈量)。四至:地块一172.64:东至张北小梁组,西至张北潘庄组,南至娄黄组庄房,北至张北农兴组。地块二23.22东至张北小梁组,西至张北潘庄组,南至娄黄组庄房,北至张北农兴组。注:地块二的面积较小且与地块一相连,由地块一成交方直接承包,不单独交易。承包期为3年,****-****,不满3年,按照3年结算(实际以当年水稻收割结束为准)。出让用途:稻麦种植(水稻种植禁止使用直播方式)。项目采取在线抽签方式确定受让方,底价地块一1000元/年/亩,地块二800元/年/亩。报名保证金90000元,交款方式为签订合同时交纳第一年承包金(含基础设施有偿使用费和土地流转服务费50元/年/亩)和履约保证金90000元(不计息),履约保证金90000元在成交后由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返还。其余每年11月3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金。保持现有水利配套沟渠现状,不得抛荒,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严禁在承包农田焚烧秸秆,违者罚款2000元。该地块质量一般,水利、交通条件一般,具体详情以受让方实地勘察为准。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受让方不允许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注:不服从镇、村管理、失信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现场勘察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其他补充: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土地经营权,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1)乙方种植当地农业部门明令禁止种植的农作物品种的; (2)乙方在种植品种上违规使用跨界农药、化肥,且对周边农田种植的同类品种造成损害的,或对下茬农作物种植造成影响的;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不服从当地农业行政部门监管,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的。 |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 | ||
| 项目四至 | 地块一172.64:东至张北小梁组,西至张北潘庄组,南至娄黄组庄房,北至张北农兴组。地块二23.22东至张北小梁组,西至张北潘庄组,南至娄黄组庄房,北至张北农兴组。 | ||
| 坐标拐点 |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 种养品种 | 稻麦 | ||
| 补充说明 | 具体公告详见“宝应县**** | ||
| 项目审查表 | IMG_****_130637.jpgIMG_****_130640.jpgIMG_****_130643.jpgIMG_****_130645.jpg |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_130648.jpgIMG_****_130652.jpg | ||
| 所有权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 经营权人 | -- | ||
| 权属类型 | 个人 | ||
| 权证编号 | -- | ||
| 权证年限 |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 他项权利人 |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 标段描述 | 张桥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娄黄组,面积 195.86 亩(不再丈量)。四至:地块一172.64:东至张北小梁组,西至张北潘庄组,南至娄黄组庄房,北至张北农兴组。地块二23.22东至张北小梁组,西至张北潘庄组,南至娄黄组庄房,北至张北农兴组。注:地块二的面积较小且与地块一相连,由地块一成交方直接承包,不单独交易。承包期为3年,****-****,不满3年,按照3年结算(实际以当年水稻收割结束为准)。出让用途:稻麦种植(水稻种植禁止使用直播方式)。项目采取在线抽签方式确定受让方,底价地块一1000元/年/亩,地块二800元/年/亩。报名保证金90000元,交款方式为签订合同时交纳第一年承包金(含基础设施有偿使用费和土地流转服务费50元/年/亩)和履约保证金90000元(不计息),履约保证金90000元在成交后由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返还。其余每年11月3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金。保持现有水利配套沟渠现状,不得抛荒,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严禁在承包农田焚烧秸秆,违者罚款2000元。该地块质量一般,水利、交通条件一般,具体详情以受让方实地勘察为准。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受让方不允许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注:不服从镇、村管理、失信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现场勘察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其他补充: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土地经营权,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1)乙方种植当地农业部门明令禁止种植的农作物品种的; (2)乙方在种植品种上违规使用跨界农药、化肥,且对周边农田种植的同类品种造成损害的,或对下茬农作物种植造成影响的;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不服从当地农业行政部门监管,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的。 | ||
| 交易面积 | 195.8600亩 | ||
| 服务费(材料费) | ¥200.00 | ||
| 保证金 | ¥90000.00 | ||
| 交易底价 | 1000.00元/年/亩 |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 交易方式 | 在线抽签 | ||
| 补充说明 | -- | ||
| 交易公告 |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 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