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邵阳2025年12月18日
新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新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12
月12日发布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一)、原招标公告中2.5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
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等)阶段(开工计算时间以甲方
发出开工令起)。
现澄清为:2.5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缺
陷责任期为24个月,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
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等)阶段,其中施工工期(监理服务期限)250
日历天(开工计算时间以甲方发出开工令起)。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的以上内容均作如是更改。
(二)、原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六、期限
据。现以该通知内容发布澄清公告如下:
1、信用评价系统于 12 月 15 日 10:00 将评价结果推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主登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锁定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无法应用评价结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2、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此前发出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招标文件、资料、补充通知等)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未下载完整),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省·邵阳市****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
联系人:阳潇潇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新宁县****
联系人:杨青莲(项目负责人)、罗琼
电 话: ****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