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和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中期评估服务(三次)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苏州2025年12月18日
张家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和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中期评估服务(三次)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采购条件
本张家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和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中期评估服务(三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万元,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张家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和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中期评估服务(三次)。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张家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和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中期评估服务(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张家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和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中期评估服务(三次):
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原件,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08时3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须将以下所列文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张家港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
文件开启地点:张家港市****
七、其他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张家港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原件,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须将以下所列文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3.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张家港市****
****14: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张家港市****
313号三楼会议室。3.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
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4.出现以下情形时,代理机构
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采购文件
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五、公告期限 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采购
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在"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
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只有
在点击登录查看报名并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
动。 3.请各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按
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 点击登录查看 ****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张家港市****
联 系 人: 蔡虹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张家港市****
联 系 人:王蕾
电 话:****
电 子 邮 件:****@163.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 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