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中山韦威、广大附中、国义招标)
全部类型广东广州2025年12月18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黄华路校区****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山市韦威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中山市****
法定代表人:曲玉良
被投诉人1: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被投诉人2: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
相关供应商:广州昕乂鹏科教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昕乂鹏公司)
地址:广州市****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就昕乂鹏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虚假等问题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案件事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相关投诉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