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1、竞价简介:
点击登录查看工程用少量32.5级水泥采购,分次送货,单次送货量10吨左右,总价最低中标。
2、报价要求: 1、所报单价均为到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不含税单价(含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一票制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2、报价更改:原则上开标后不再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更改说明,除非是失误性的错误,例如小数点错位、计量单位看错等,允许修正后进入评标程序。 3、公开采购的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变化请在报价前说明。 4、溯源要求:报价请注明品牌、原制造商、原产地,上级供应商,据此作为入库验收、溯源的依据,原制造商、上级供应商必须填写全称;报价时供应商应保证填写的制造商、产地、上级供应商等信息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虚假情况,需方保留追溯的权力;报价时,对于长期存放的库存品、超过或即将过质保期的物料、溯源信息不清楚的物料,应注明。 5、按物料代码信息报价,若报价物料为替代产品,需在报价页面“替代型号”处填写替代产品的详细信息,并保证对被替代产品完全兼容,替代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不低于原型号;资材性能指标与发询信息不符的,需提供资料供用户确认,确认单需由现场相关技术人员签字后提交至采购员。 6、供应商必须认真核价,不得乱报价、串标、围标、或报价有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恶意竞价行为。我方发现报价明显偏离市****
3、合同执行周期:****至****
4、交货期要求: 依据订单指定交货时间
5、验收要求: 1)需方在收到货物时,由宝武指定的仓库管理人员对货物外观(含包装)、数量进行验收: (1)外观验收:包装无破损、货物外观无损环、无浸水雨淋。 (2)数量验收:对于数量较多的货物,允许分批次交货,按需方仓库实际计量结果为准。 发生数量异议需方在收货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供方,需与需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补供。 2)质量验收:按供应商交货时提供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质保书验收,或需方抽样进行材质成份检验。 3)质量保证:在需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使用起1年内需方可向供方提出质量异议。
6、结算付款: 以收货方入库数量为结算依据,供货方根据确认供货数量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验票合格后15天之内支付商票、通宝。
7、质量保证金:
8、中标及废标原则:一、中标原则 :1、总价最低中标;2、提供碳足迹核算报告(或证书)或与碳核算机构签署了服务协议的供应商若报价比最低报价不高于3%,且同意随低价,优先中标。 3、最低价相同,可进行二次澄清报价。 二、废标原则 1、报价产品性能参数低于我方要求或不符的,可废标; 2、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过高或过低),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来源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废标,同时按报价错误进行供应商处理; 3、涉及采购标的或相关要件发生变更时(如技术标准变更、采购计划取消等),可废标,并向全部相关方明示废标原因; 4、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可废标。
9、标的物其他要求:1、供货单位车辆及人员进入罗河矿厂区,需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定,每违反一次安全规定罚金1000元/次,送货车辆及人员的安全由供方自己负责。 2、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若出现泄漏、抛洒、放射污染等情况,造成环境污染,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且负责赔偿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10、其他交付要求:供方须遵守使用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程,供方进场车辆必须遵守使用单位厂矿区****
11、其他保证金:
12、支付方式:PJ-票据
六、报名要求:
1、报名单位须为生产生产厂家或者贸易商家,标的物需在营业执照范围内。 2、报名单位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宝武集团禁入供应商和禁入个人禁止参加本次招投标项目,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3、报名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及失信记录(企业); 4、报名单位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供货,能接受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项目和准备承诺的合同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确保合同项目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制造完成和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