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坑村福万春茶叶加工厂电梯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桃坑村福万春茶叶加工厂电梯项目)
全部类型福建宁德2025年12月18日
项目概况:桃坑村福万春茶叶加工厂电梯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桃坑村福万春茶叶加工厂电梯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包:1
预算金额:19.687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870万元(人民币)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桃坑村福万春茶叶加工厂电梯项目 | 1 | 196870 | 台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资质要求
采购包: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其他资格条件: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质量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安市****
方式: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地点【福安市****
售价:¥300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
五、开启
时间:****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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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
联系方式:小邱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邱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