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对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进行院内比选,本项目供应商的产生方式为发布公告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活动。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最高限价:18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四)服务期限:一年。
(五)需投保人数:380人(含临时外聘专家及见习医生)。
(六)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七)评分方法:最低价评审法。
(八)项目需求:详见附件2。
(九)资金来源:单位自有资金。
二、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一般责任险业务;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六)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我院采购比选活动。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可以邮箱报名)
1.报名函(附件1)。
2.按以上资格要求第(二)点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需加盖公章)。
3.报名比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方式、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3.报名电子邮箱:****@163.com。
4.联系电话:****(小张)****(相女士)
五、比选文件要求
1.比选文件一式6份(1正5副),加盖公章。
2.比选文件须用不透明文件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比选文件应现场提交,逾期未提交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注:已报名供应商不得轻易取消报名,如确需取消,请提前2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我院采购办,否则,将记录不良信用,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六、比选会时间、地点
1.比选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比选现场提交密封比选文件;
附件1 报名函 .docx
医疗责任险采购需求.docx
承诺书.docx
来宾市人民医院金秀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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