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迪庆香格里拉机场招标公告(原标题: 标的8A-12)
全部类型云南迪庆2025年12月18日
公告内容
| 项目名称 | 2025年迪庆香格里拉机场商业资源经营权有偿转让 | |||||
| 出租底价 | 详见《2025年迪庆香格里拉机场商业资源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本项目在e交易网站(http:****。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成交价格为不低于出租底价的有效报价。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和成交价格。 | |||||
| 项目基本信息 | 详见《2025年迪庆香格里拉机场商业资源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 | |||||
| 项目简介 | 迪庆香格里拉机场是云南省的旅游支线机场,于****建成通航,是中央支援藏区建设,开发东部涉藏地区的重点项目,是云南省委、省政府对迪庆的重点扶持项目。机场建成20年来,已相继开通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西安、昆明、杭州、长沙、重庆、拉萨、西双版纳、鄂州等城市航线航班,出色地完成了大量的人员、物资的运输任务。 本次招租项目均位于迪庆香格里拉机场内,主要涉及候机楼租车、打包、特产、便利店、工艺品、餐饮等业态,详见《2025年迪庆香格里拉机场商业资源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70976 | |||
| 现场踏勘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 **** | |||
| 踏勘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6:00 | |||||
| 特别提示 | 现场踏勘须提前电话联系 |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由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称“云交所”)公开发布本次资产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公告信息。本出租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出租(经营权有偿转让)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本出租方出租该标的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二、本出租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 三、本出租方已对云交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由于本出租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经营权无法行使等情形,本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本项目按现状分标的进行出租。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本项目标的1、标的14的原承租方保留对该标的的优先承租权。 | |||||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及依法进行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二、意向承租方当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意向承租方不得违反《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详见附件下载)相关要求。 四、意向承租方未被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单位根据《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列入黑名单,且目前不存在欠付机场相关费用。 五、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六、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交 易 条 件 | 出租条件 | 详见《2025年迪庆香格里拉机场商业资源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 | ||||
| 履约条件 | 一、费用结算方式:承租方应按《综合资源使用合同》之结算条款相关规定完成合同费用结算,于《综合资源使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出租方返还履约保证金的条件以《综合资源使用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二、出租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本次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出租方、承租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承租方承担。 三、承租方应在合同期满、中止或解除后严格按《综合资源使用合同》约定的时间,拆除经营场所内的装修并恢复原状,拆除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综合资源使用合同》(附件下载)。 | |||||
| 补充说明:在确定承租方的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综合资源使用合同模板(附件下载)签订正式《综合资源使用合同》,任一方均不得改变《综合资源使用合同》(模板)的实质性内容,意向承租方向云交所登记承租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 ||||||
| 交易服务费 | 被确定为承租方(以云交所《交易结果通知书》为准)即有义务向云交所支付服务费。承租方应于《收款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云交所《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送达”方式包括挂号信或快递形式以及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向承租方地址寄送3日后视为已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到达承租方特定系统日期视为已送达。) | |||||
| 报名手续 | 一、线上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报名材料包括: (一)经报名人签署的《报名登记表》《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承诺函》(以上文件由云交所提供),《经营场所调整及物业配套条件确认承诺函》(由出租方提供)。上述文件详见附件下载,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 (二)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 (三)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人组织须提交可以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四)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报名的,应在以上材料上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报名材料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三、注意事项 报名人交纳交易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交易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
| 材料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0871- **** 特别提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鲜章(法人单位)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 | ||||||
| 交 易 保 证 金 设 定 及 处 置 方 式 | 交纳方式 | 按照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备注: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后,报名人根据系统提示完成e交易钱包充值,充值后对已报名项目进行交易保证金支付确认。 | ||||
| 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详见《2025年迪庆香格里拉机场商业资源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之交易保证金 备注:如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被e交易系统有效识别交纳的,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 | |||||
| 处置方式 | 一、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经出租方确认后,剩余费用原路无息退回。 二、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三)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四)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的; (五)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按本项目收费标准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进行追偿。 四、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出租方支付出租价款和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 |||||
| 特别说明 | 一、云交所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项目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全部揭示,云交所不对本次出租项目标的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承租方应对出租项目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出租项目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等,在对项目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标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租赁费(固定经营权费)单价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出租方及其工作人员对项目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等即时通讯、口头、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云交所对挂牌项目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出租项目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标的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 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李先生:****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9:00至17:00 | |||
信息来源: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