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关于遴选部分乡镇、农场片区中心水厂项目代管单位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白沙2025年12月19日
我中心实施建设了一批建制镇、农场片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白沙县****
(二)项目主要内容: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工程、配水干管工程、配水支管工程、配电工程、厂外道路工程及附属工程等组成。
(三)建设地点:白沙县。
(四)项目资金来源:政府配套资金。
(五)项目代管期限:自代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协议代管项目完成验收、竣工结算止,具体以签订的代管合同约定为准。
(六)项目代管内容:组织工程施工管理及资金支付等工作,具体以签订的代管合同约定为准。
二、遴选依据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社会领域基本建设项目实行代管制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琼府办〔2021〕42号)
三、代管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法人资格,独立经营,经营状态良好。
(二)具备与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具有满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资料:参加本次遴选的服务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及电子版(盖章PDF)各一套,两套材料内容需保持一致,按顺序装订成册(含目录、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日期等),每页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且材料密封:
1.报价函;
2.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需提供遴选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近半年内企业依法纳税的证明或免税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地址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起至****止
2.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联系人:符先生,电话:****。
前往现场投递资料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在报名时间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缴纳社保凭证、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以备审查。未在要求时间内提交完整报名资料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遴选。报价材料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
五、遴选方式
我中心将对各申请单位资料进行审核,综合考量报价、资质、业绩、信用等情况,择优确定中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