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7保山机场航站楼(商业编号BS-F1-07)招标公告(原标题:标的7保山机场航站楼(商业编号BS-F1-07))
全部类型云南保山2025年12月19日
租 赁 公 告
| 项目名称 | 保山机场2025年第三批航站楼综合资源使用权有偿转让 | ||||||||||||
| 出租底价 | 详见附件《保山机场2025年第三批航站楼综合资源使用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 | ||||||||||||
| 挂牌公告期 | 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本项目在e交易网站(http:****。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信息发布终结。 ¨ 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5 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 |||||||||
| 加价幅度 | 详见附件:《云交所报名资料》 | ||||||||||||
| 自由报价时间 | 自报名开始日至 报名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止 | ||||||||||||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自由报价期结束当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的起始价格为自由报价期内的最高报价,每轮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 ||||||||||||
| 其他 | 更多系统操作内容详见云交所报名资料。 | ||||||||||||
| 项目简介 | 本项目共13个标的,均位于云南省保山市**** 航站楼总面积27000平方米,保山机场2024年旅客吞吐量为42万人次,预计2025年旅客吞吐量为47万人次。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9340M | ||||||||||
| 现场踏勘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 踏勘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6:00 |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由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称“云交所”)公开发布本次资产租赁公告信息。本出租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租赁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本出租方租赁该标的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二、本出租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 三、本出租方已对云交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由于本出租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等情形,本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本项目标的按现状分标的出租。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承租方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一、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二、意向承租方于公告期间至被确认承租资格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单位根据《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列入黑名单。 三、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四、截至本项目报名截止之日,无应付而未付点击登录查看款项。 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条件 | 详见附件《保山机场2025年第三批航站楼综合资源使用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 | ||||||||||||
| 履 约 条 件 | 一、价款支付:承租方应于《综合资源使用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标的交接:自出租方与承租方合同签订之日起,出租方按标的现状与承租方交接。 三、在《综合资源使用合同》终止、解除、期满之日,承租方在结清相关费用且按合同约定以适租状态向出租方方返还标的后,出租方在【3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金额无息向承租方退还承租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相关事宜详见《保山机场2025年第三批航站楼综合资源使用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综合资源使用合同》(附件下载)。 | ||||||||||||
| 补充说明:在确定承租方的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双方按以上“交易条件”为基础签订《综合资源使用合同》,任一方均不得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承租方向云交所登记承租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 |||||||||||||
| 交易服务费 | 被确定为承租方(以云交所《交易结果通知书》为准)即有义务向云交所支付服务费。承租方应于收到e交易收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云交所《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送达”方式包括挂号信或快递形式以及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向承租方地址寄送3日后视为已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到达承租方特定系统日期视为已送达。) | ||||||||||||
| 报名手续 | 一、线上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报名材料包括: (一)经报名人签署的《意向承租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书》(由云交所提供,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具体详见附件); (二)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 (三)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报名的,应在以上材料上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报名材料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三、注意事项 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
|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 交纳方式 | 按照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备注: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后,报名人根据系统提示完成e交易钱包充值,充值后对已报名项目进行交易保证金支付确认。 | |||||||||||
| 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详见《保山机场2025年第三批航站楼综合资源使用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 备注: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被e交易系统有效识别交纳的,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 | ||||||||||||
| 处置方式 | 一、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并按相关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经出租方确认后,原路无息退回。 二、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二)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三)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相关附件,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的; (四)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按本项目收费标准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进行追偿。 三、若出现交易保证金转违约金情形的,在扣除云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至出租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云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进行追偿。违约金的划转无需再由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确认。 | ||||||||||||
| 特别说明 | 一、云交所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租赁项目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全部揭示,云交所不对本次租赁项目标的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承租方应对租赁项目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租赁项目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等,在对项目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租赁,标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租赁费(固定经营权费)单价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出租方及其工作人员对项目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等即时通讯、口头、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云交所对挂牌项目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租赁项目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标的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完成。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 |||||||||||||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 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经理 | 咨询电话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至17:00 | ||||||||
信息来源: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