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某单位2026年度副食品集中筹措项目招标公告(2025-JKCKXY-W1001)
全部类型云南大理2025年12月19日
项目所在地:云南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副食品集中筹措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包号 | 物资名称 | 交货 地点 | 交货方式 | 服务期限 |
| 第一包 | 肉类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指派专人、专车于每天指定时间,将食品原料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12个月 |
| 第二包 | 果蔬及 水产禽蛋类 | |||
| 第三包 | 干杂调料饮料及冻品类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2026年度食品筹措金额:1120万元。副食品集中筹措招标包数划分为3包,分别是:第一包:肉类,年预估筹措金额****.00元;第二包:果蔬及水产禽蛋类,年预估筹措金额****.00元;第三包:干杂调料饮料及冻品类,年预估筹措金额****.00元。
3.最低限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0%(注:项目三个包:肉类、果蔬及水产禽蛋类、干杂调料饮料及冻品类的下浮率均不得低于10%)(即投标报价应≥10%,例11%为有效报价,9%为无效报价)。
4.为确保有效竞争、公平公正,按照兼投不兼中的方法,3个标包分别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按照标包顺序,供应商在第一包评审结束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面标包不再推选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4年的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并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工作单位与营业执照一致,如有变更需提供证明材料。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根据“财办【2022】32号”的规定,审计报告须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自动赋码验证,如未赋码且者通过深度查验方式二无法查验,查验数据不一致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2月至开标截止日任意6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2月至开标截止日任意6个月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复印件)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采购单位核查承诺声明真实性,一旦发现投标供应商有虚假承诺,即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供应商在采购人驻地(云南省大理州)具备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注:(1)如为租赁场所,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如出租方不是产权所有人,需提供承(出)租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提供产权证明(产权证或购买合同)、与产权人的租赁合同);如无产权证,则提供租金支付流水或发票。(2)如为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和场地照片。
(十一)投标保证金追缴期限: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投标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提供承诺书)。
(十二)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暂未注册成功的,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成功截图,供应商注意需注册成功)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至****,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获取招标文件前4个月内(不含获取招标文件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供应商发送邮箱后立即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龙老师,落实是否发送成功)。
(四)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招标文件领取:采购人通过邮箱进行发送。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某地。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某地。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宋老师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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