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服务设施与医疗机构合作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丽江2025年12月19日
丽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服务设施与医疗机构合作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TPLJCG2025 - 004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服务设施与医疗机构合作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经评估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为:763054.00元/年(该费用为丽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房屋建筑物10600.58m²、土地使用权6117.71m²的年资产使用费为714497.00元,医疗设备的年资产使用费48557.00元。使用期间的维修维护费、管理费、水电费等使用过程中日常费用由资产使用方承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服务设施与医疗机构合作运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丽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服务设施与医疗机构合作运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副本不限)。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述①一②项证明材料任意一种即可):①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至2024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内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为为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也可提供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承诺函);②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承诺或声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或声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新成立的供应商未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1.5 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3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磋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评审专家备查)。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须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备一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资质,或者具有急救和不良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二级以上康复专科医疗机构、骨科专科医疗机构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丽江分公司会议室(地址:云南省丽江市****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丽江分公司会议室(地址:云南省丽江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丽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服务设施与医疗机构合作运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丽江分公司(地址:云南省丽江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丽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服务设施与医疗机构合作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丽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属公益性建设项目,于 2014 年被列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2018 年 12 月完成建设,2019 年 7 月投入使用,占地 9.29 亩,建筑面积10600.58m²;内设 108 张床位;总投资 3447.68 万元(含土地成本费)。2019 年 5 月 24 日一期运营方与丽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签订《丽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合作共建合同》,建成非营利性、非财政补助的二级康复专科医院–丽江市残联康复医院,并完成了合同约定的项目合作期限。现拟采取与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引进一家医疗机构,管理运营丽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服务设施。运营期内由成交供应商(运营方)向采购人支付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
合同履行期限 合作期限为 20 年。合作期内,运营方按合同约定缴纳相应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投入一定资金拓展建设特色科室、辅助科室及更新、增加医疗设备等;通过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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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建设高水平、高标准的"三级康复中心"及有特色、高标准的"专业医疗机构"。
本项目经评估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为:763054.00元/年(该费用为丽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房屋建筑物10600.58m2、土地使用权6117.71m2的年资产使用费为714497.00
元,医疗设备的年资产使用费48557.00元。使用期间的维修维护费、管理费、水电费等使用过程中日常费用由资产使用方承担)。
运营期内,按四个缴费周期评估、调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标准(每五年为一个缴费周期,第一周期为第一年至第五年;第二周期为第六年至第十年;第三周期为第十一年至
第十五年;第四周期为第十六年至第二十年):(1)根据****由云南云能房
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拟对外开展合作运营涉及的固定
资产使用费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一个缴费周期按不低于经评估的国有资源(资产)
有偿使用费763054.00元/年的标准执行;(2)在第一个缴费周期末、第二个缴费周期末、
第三个缴费周期末三个月内,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本项目国有资源(资产)
年度有偿使用费进行重新评估(评估范围包含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医疗设备等,与初
始评估范围一致,评估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下一周期每年的国有资源(资产)
年度有偿使用费按"上一缴费周期末三个月内评估的国有资源(资产)年度有偿使用费×
(1+X)“的标准缴纳(X为成交供应商填报的溢价比例);(3)鉴于运营方前期运营发展投
入资金较大,且需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第一个缴费周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内,运营方
在第三年内缴清前三年应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即可,第四年及第五年的国有资源
(资产)有偿使用费须分别在合同约定的年度区间内按年足额缴纳;(4)后三个缴费周期
内,运营方须在合同约定的年度区间前3个月内按年足额缴纳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
合作运营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合作运营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正副本不限)。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述①一②项证明材料任意一种即
可):①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至2024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内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为为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也可提供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承诺函);②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说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承诺或声明 依法免税的, 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或声明 依法免缴的, 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 新成立的供应商未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3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以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磋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 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 供评审专家备查)。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须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备一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资质,或者具有急救和不良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二级以上康复专科医疗机构、骨科专科医疗机构资质。
时间:****至****,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丽江分公司(地址:云南省丽江市****
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者,持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获取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600元/份。
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丽江分公司会议室(地址:云南省丽江市****
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丽江分公司会议室(地址:云南省丽江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缴纳,采用对公转账或现金的方式,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
务。
4.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
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 号)的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
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云南丽江市****
联系方式: 和秋元 **** 13988875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
联系方式: 赵峻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和秋元 (采购人)、赵峻(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云南丽江市****
联系人: 和秋元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丽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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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赵峻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赵峻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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