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登录查看 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名称:硅质材料 预审编号:**** 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二○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编号:) 一、采购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硅质材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5] 4.项目概况:点击登录查看根据公司的年需求量,现对硅质材料进行采购。本次采购[高硅标准、低硅标准]规格预估年采购量约 [80000] 吨 5.质量标准: 原料种类 二氧化硅含量 含泥量 含水量 细度80μm 筛余量 烧失量 高硅材料 ≥80% ≤5% ≤10% ≥80% <3% 低硅材料 ≥65% ≤8% ≤15% ≥50% <3% 6.价格最高限价(不含税到货单价):高硅 54 元 、低硅 34 元 (申请人填报的报价应低于或者等于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否则应否决其投标) 7.成功通过资格预审后,正式签署采购框架合同。采购将分批次进行,实际采购数量根据订单确定,并通过阳光招采平台比价。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企业硅质材料性质:申请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明确涵盖材料的生产或销售。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生产许可证(若有):若生产需相关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应具备并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2.业绩要求 业绩时间范围:申请人在近 3 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内,需具有硅质材料的供应业绩。 业绩规模及证明材料:提供至少 [3] 份硅质材料供货合同扫描件,合同需清晰显示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产品规格及数量、总金额等关键信息。3.信誉要求 信用查询: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内。在开标、评标阶段及结果公告阶段若发现投标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5.产品质量保障能力 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质量检测报告,证明其产品符合上述质量标准。 投标人报名2天内将样本邮寄或送达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统一对所有投标人的样本进行质量检测,合格通过后进入下一步评审,检测不合格的予以废标。邮寄地址和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5 。 质量控制体系:申请人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监控到成品检验各环节均有严格把控措施。提供相应质量控制文件关键页面扫描件。 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预审文件发放形式:金隅集团阳光采购平台发布 https://www.bbmgzc.com/。 四、资格预审递交送达地址:金隅集团阳光采购平台线上投标 五、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发布公告为准。 六、开标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招标公告为准。 七、开标地点:投标截止后对所有投标文件统一线上开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主体地址:湖南省宁乡市**** 联系人及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1.申请人资格要求 1.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条件:见资格预审公告; (2)财务要求:见资格预审公告; (3)业绩要求:见资格预审公告; (4)信誉要求:见资格预审公告; (5)其他要求:见资格预审公告。 1.2 申请人合格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 1.3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采购招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5无欠缴税款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 1.6无涉及质量、安全、环保及招投标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1.7能自主开具正规发票;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9同一包件,投标人不得与其他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规则如下: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50%以上)子公司; (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或监事同时持有同一家公司股权的; (4)同一母公司的所属子公司。 1.10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 资格预审文件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或线上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 采购人应在规定的时间,以线上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电子形式或线上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 在申请人须知规定的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采购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规定的时间内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见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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