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项目关坝至寨坡段交工验收前地灾现状调查工作询价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巴中2025年12月20日
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项目关坝至寨坡段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交工验收相关工作。为保障项目顺利完成交工验收工作、建成通车,我公司拟采购一家三方单位,对米仓大道关坝至寨坡段开展地质灾害现状调查工作并编制地灾现状评估报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项目关坝至寨坡段地质灾害现状调查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米仓大道项目关坝至寨坡段(YK71+692-YK89+701.856)位于南江县****
三、项目服务内容和商务成果要求
开展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项目关坝至寨坡段交工验收前地质灾害现状调查工作并编制地灾现状评估报告。具体服务内容:对关坝至寨坡段已建成公路的现状进行调查,进行综合评估、分析是否存在地灾隐患点,编制地灾现状评估报告。
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成交供应商确定并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2)服务地点:巴中市南江县。(3)合同费用:按照询价结果最终价格签订合同(合同价款包含:相关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图件绘制、技术分析,以及评估报告的编制和评审、资料出版费、差旅费、调研费、评审会务费与专家劳务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及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咨询服务内容所涉及的费用)(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合格标准。
成果要求:(1)编制单位应按照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完成现状调查工作,高质量完成评估报告。(2)成果文件应通过专家评审,如不能通过,编制单位应负责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评审,如需备案应按照行业要求完成备案。(3)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交正式成果资料。正式成果资料应包含电子版成果资料及纸质版成果资料(具体份数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支付方式及支付约定:合同签订后,编制单位完成地灾现状评估报告,提交正式成果资料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并提交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规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四、询价对象要求
(一)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应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五、报价函及相关资料递交
包含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报价函等证明,所有文件须加盖公章。
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8时前,现场递交资料。
六、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
请报价单位应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自行测算编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满足第(四)款相关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单位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四川省巴中市国资大厦4楼经营发展部)联系人:付先生;联系方式:****。
附件: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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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函
1.我方全面研究了“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项目关坝至寨坡段地质灾害现状调查项目”项目询价公告相关内容,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报价。
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询价文件参照《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川发改财金〔2018〕1614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本次询价,我方递交的文件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90天。
7.以上项目,我方以总价人民币报价为 (大写:XXXX)本项目服务费用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编制费、各阶段文本及相关图表印刷费、送审和报批相关费用、人工费、返工修改、评审费、管理费、税费、利润、合理利润、各种风险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合同履行期间不增加任何费用。
供应商名称:(名称和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