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安防监控(含人脸闸机、道闸门禁、测速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CC2026-GZ-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赣州2026年02月11日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点击登录查看安防监控(含人脸闸
机、道闸门禁、测速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竞
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安防监控(含人脸闸机、道闸门禁、测速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万元,招标人为赣南卫生健
康职业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点击登录查看安防监控(含人脸闸机、道闸门禁、测速系统)维保服务
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9时3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至****上午09:30-11:30,下午14:30-
17:00(节假日除外),在点击登录查看现场领取或以发送报名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至****@qq.com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3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赣州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赣州市****)
七、其他
(一)磋商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供应商就采购项目需求中的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最后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后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后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
(二)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1.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金支行,户名:赣州市长诚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账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保证金"字样),否则响
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
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保函、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递交给采
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
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
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
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
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
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
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
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
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保险、支票、汇票、本票。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由采购人收取,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全部权利义务事项且无违约前提下无息退还。提
交方式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
件磋商须知。
2.付款方式:每季度考核一次,按每季度支付维保服务费,支付办法如下:
考核结果≥90分,按每季度实际付款金额=应付金额100%;80分≤考核结果<90分,按每
季度实际付款金额=应付金额90%;70分≤考核结果<80分,按每季度实际付款金额=应付
金额70%;60分≤考核结果<70分,按每季度实际付款金额=应付金额50%;考核结果<60
分,采购人有权拒付该季度的维保服务费。按考核标准,未全额支付的部分及未付的部分以
后也不存在补付。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一年服务。
(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成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长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赣州市****
联系人: 黄亲梅、王天红、雷飞、张美林
电话:****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