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市妇幼保健院术前八项化学发光检测试剂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卓正招标咨询(浙江)有限公司]
全部类型浙江丽水2026年02月2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细则第五点 中类似业绩(3分) | 投标人从****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承接的医疗机构术前八项检测试剂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需包含乙肝、梅毒、HIV、丙肝相关检测试剂)”,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业绩有效性认定: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项目验收报告或业主方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相关的发票等)扫描件加盖投标人有效公章导入商务技术文件中。 | 投标人自****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具备自身承接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在医疗机构术前八项检测试剂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业绩(需包含乙肝、梅毒、HIV、丙肝相关检测试剂),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业绩有效性认定: 1. 投标人自身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履约完成证明材料(验收报告/业主书面证明/发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业绩:提供生产厂家的合同扫描件和履约完成证明材料(验收报告/业主书面证明/发票)扫描件,并承诺业绩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与所投产品一致,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 | 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10:00(北京时间) | ****09:0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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