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纪新城闫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10kv供电工程(二次)-项目信息(该信息已更新即将删除)
全部类型甘肃天水2026年03月04日
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成纪新城闫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10kv供电工程(二次) | |||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天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天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476.829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1 | E******** | 476.829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E********成纪新城闫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10kv供电工程(二次)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30****-017516-0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备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5.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 标段内容: 成纪新城闫河片区棚户区小区内8#、9#、14#、15#楼10kv/0.4kv供电工程及配套电气设备安装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和图纸为准) |